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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残疾证能否用于办理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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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是一项福利,适用于持有本省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申请书、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经过社区居民委员会核实后,由事处或乡(镇)审核并批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法律分析

可以的,只要达到条件都可以的。持有本省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其户籍所在地市、县、区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城市居民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书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残疾证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持相关材料通过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向事处或乡(镇)提出申请;无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事处或乡(镇)提出申请。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通过入户调查、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核实后,报事处或乡(镇),并张榜公布。事处或乡(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后,报县级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县级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事处或乡(镇)对县级民政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结果张榜公布。对无异议的,发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对有异议的,重新进行核实。事处或乡(镇)和县级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另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居民身份证,按期到委托的银行网点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结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持有本省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帮助他们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申请者需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居民委员会和的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获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并可按期到指定银行领取保障金。该制度的实施将为城市居民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助力他们过上更加稳定和可持续的生活。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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