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是:具有本省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其同住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确定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有权获得当地的基本物质援助。但未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或者拒绝核对的,不能申请低保。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 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2、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