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一、报销范围 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2、药品费:执行《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凡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 3、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6、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7、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凡城镇职工 医疗保险 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二、转诊规定 1、转本市市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9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2、转市外医院住院治疗的,按8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3、在医院及营利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4、无转院证明的一律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三、农村 医疗保险报销 比例 核后可报医药费分段按比例(35%—70%)结算补偿金额,每人每年度补偿金额累计最高为2万元。 四、报销程序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 身份证 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
法律客观:
门诊费能否报销成为了大家较为关注的问题,现在还没有统一的答案,但总的来说门诊费能否报销及报销多少是因地而已的。2013年起,贵阳市城镇居民门诊费可报销贵阳市将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试点工作,届时,参保城镇居民的门诊费,也可按规定的比例报销。据介绍,各区(县、市)将确定本辖区的居民门诊指定医疗机构,并上报市人社局和市医保中心备案。参保居民每个年度在其户籍所在区(县、市)的指定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1家(系统将自动锁定参保居民首次就诊的医疗结构),作为其当年门诊的指定医疗机构。参保居民只有在其选定的医疗机构就诊,才可享受居民门诊统筹待遇。此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将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参保居民无需额外缴费。2013年元旦起,泉州城镇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可报销一半费用从2013年元旦起,泉州城镇居民医保看普通门诊可报销一半费用。这一好消息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就市民们关心的如何约定定点医疗机构、何时约定、如何报销等问题,记者采访了泉州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据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将参保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等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扩大受益面。湖北14种慢性病门诊费能医保报销省对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待遇和管理服务进行了规范统一。14种疾病达到《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准入标准》的,纳入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管理范围。这14种疾病分别是: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高血压(极高危)、重性精神病、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肝硬化、血友病、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关节炎。省人社厅指出,各地还可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结合当地实际,适当扩大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海南:25种慢病门诊医药费可报销海南省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的2013年版《海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要求,从2月1日起,25种慢性病特殊病种在门诊治疗可以报销。这25种慢性病特殊病种包括各种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等。海南省规定,这25个病种在与新农合信息系统完成对接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纳入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实行医院垫付即时结报。各统筹地区可按不同病种设定年度补偿总额上限,其中各种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8种特殊病种,可补偿的门诊费用参照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和最高限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