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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的概念(熟悉)

是指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一)计税原理

(二)的三种类型

【提示】区分标志——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

类型 特点 (1)当期购入固定资消费型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 (2)彻底消除重复征税,利于技术进步 收入型对外购固定资产只允 许扣除当期折旧部分 (1)不允许扣除任何生产型外购固定资产价款 抑制固定资产投资 适用范围 国外普遍采用 我国:2009年1月1日起 - 我国:1994-2008 (2)存在重复征税,年 【新增】2008年11月5日第538号公布修订后的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的条例,删除了不得扣除固定资产进项税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实现了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换。 【例题1·单选题】按照对外购固定资产价值的处理方式,可以将划分为不同类型。目前除东北试点地区外,我国实行的属于( )。(2007年) A.消费型 B.收入型 C.生产型

D.实耗型 【答疑编号911040101】 【答案】C

【提示】本题是2007年的考题,当时我国适用的类型为生产型,如果是现行的类型,那么就应该选A。

二、的征收范围(掌握) 征收范围划分 一般规定 征收范围涉及内容 (1)销售货物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进口货物 (1)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 (2)混合销售行为(与营业税混合) 特殊规定 (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与营业税兼营) (4)征收的特殊项目() (5)不征收的特殊项目(5项) (一)销售货物

销售货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称销售应税劳务,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例题2·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征收范围的是( )。(2004年) A.提供通信服务 B.提供金融服务 C.提供加工劳务 D.提供旅游服务 【答疑编号911040102】 【答案】C (三)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是指进入中国关境的货物。对于进口货物,除依法征收关税外,还应在进口环节征收。

(四)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的特殊行为 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虽然没有取得销售收入,也视同销售应税货物,征收: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销项

(2)销售代销货物(手续费缴纳营业税);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提示1】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销项税=销售额×17%,销售额为:(1)同类货物售价;(2)组成的计税价格=成本×(1+10%)

【提示2】对外购货物的区别对待:如果是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要计算销项税。如果是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者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这属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的情形,已经抵扣的要作进项税额转出。自产的货物无论用于(4)-(8),都是视同销售,要计算销项税额的。

【例题1·多选题】根据《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视同销售计算的有( )。(2002年)

A.销售代销货物 B.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C.将自产货物分配给股东 D.将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答疑编号911040201】

【答案】ABCD

【例题2·多选题】根据《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的有( )。(2004年) A.将自产的货物用于投资 B.将自产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C.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D.将自建的厂房对外投资 【答疑编号911040202】 【答案】ABC

【例题3·多选题】根据《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外购的各项货物中,不属于视同销售的有( )。

A.用于个人消费 B.用于投资 C.用于集体福利 D.用于建造厂房 【答疑编号911040203】 【答案】ACD

【例题4·判断题】一般纳税人将自产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不征收。( )(2003年) 【答疑编号911040204】 【答案】×

(五)混合销售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行为。 两种特殊情况:

(1)从事非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如果其设立单独的机构经营货物并单独核算,该单独机构应视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其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

(2)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

(六)兼营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

兼营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又称兼营行为,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兼有销售货物和提供非应税劳务两类经营项目,并且这种经营业务并不发生在同一项业务中。

【例题5·判断题】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如果不分别核算各自销售额,那么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一并征。( )(2002年) 【答疑编号911040205】 【答案】√

【例题6·判断题】从事运输业务的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应缴纳营业税。( )(2004年) 【答疑编号911040206】 【答案】×

【例题7·判断题】营业税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不能分别核算的,其应税劳务应一并征收营业税。( )(2006年) 【答疑编号911040207】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兼营行为不能准确核算的情况下的税务处理。根据规定,不能分别核算或者不能正确核算的,其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应与的应税劳务或货物,一并征收。

【例题8·判断题】汽车制造厂既销售自产汽车、又提供汽车修理修配服务,这属于的混合销售业务。( )

【答疑编号911040208】 【答案】×

【解析】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也属于的征税范围,不属于混合销售。

【例题9·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兼营行为的有( )。

A.汽车制造厂销售自产汽车并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B.饭店提供客房、餐饮服务并设立的柜台外销自制的食品

C.空调厂销售空调并提供安装服务

D.电脑公司销售自产电脑,并提供运输劳务 【答疑编号911040209】 【答案】A

(七)属于征税范围的其他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

(4)集邮商品,如邮票、明信片、首日封等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

(5)邮政部门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 (6)单独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 (7)缝纫业务;

(8)税法规定的其他项目。

此外,《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还规定了不征收的项目,如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邮政部门发行报刊;电信局及经电信局批准的其他从事电信业务的单位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

信劳务服务;融资租赁业务;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等。 【例题10·多选题】根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征收范围的有( )。(2005年)

A.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 B.邮票厂印制邮票 C.银行销售金银 D.商场销售金银饰品 【答疑编号911040210】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的征收范围。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是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缴纳营业税。

【例题11·多选题】根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的有( )。(2006年) A.销售机器设备 B.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C.进口货物

D.银行销售金银业务 【答疑编号911040211】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的征税范围。根据规定,

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应征收营业税。

【例题12·多选题】根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业务中,属于征税范围的有( )。(2008年)

A.银行销售金银业务 B.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C.商店销售集邮商品

D.纳税人从事商品期货和贵重金属期货业务 【答疑编号911040212】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的征税范围。要注意区分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划分。邮政部门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邮政部门发行报刊缴纳营业税。

三、纳税人(掌握) (一)纳税人的基本规定

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提示1】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但分支机构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分支机构可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提示2】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必须达到180万元,方可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新办小型商贸企业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80万元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未达到80万元之前一律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提示3】个体经营者符合条件的,也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提示4】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①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②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③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个体经营者符合《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

则所规定条件的,经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例题13·多选题】根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企业中,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有( )。(2005年)

A.会计制度健全,年应纳税销售额100万元的零售企业

B.会计制度健全,年应纳税销售额120万元的批发企业

C.会计制度健全,年应纳税销售额160万元的生产企业

D.会计制度健全,年应纳税销售额180万元的生产企业

【答疑编号911040213】 【答案】AB

四、税率与征收率 适用税率与征收范围 率 适用范围 基本税率大部分货物,加工、修理修配(17%) 劳务 低税率1.粮食、食用植物油 一般纳税人 (13%) 2.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部件)、农膜 5.规定的其他货物。如农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零税率 3%征收率 出口货物(另有规定除外) 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小规模纳税人 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新增】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调低至3% 【提示1】一般纳税人销售特殊货物,采用简易办法缴纳,也适用6%征收率。

【提示2】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的计算——税款抵扣的方法 计算公式为:

(一)销项税额

1.销售额的一般确定

(1)销售额的范围:向购买方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手续费、违约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等)。 价外费用不包括:

① 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 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者的运费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转交给购货方的。

(2)价款和价外费用均为不含的金额。

价外费用应视同含税,换算为不含税的金额计入到销售额中。

专用中的“销售额”一定为“不含税销售额”,直接计税;下列情况一定为“含税销售额”,需换算计税:

①商场的“零售额”;②普通中的“销售额”;③价外费用;④逾期包装物押金。

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的公式为: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或17%) (3)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当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纳税人应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2.纳税人进口货物,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算其增

值税的计税依据。计算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销售行为无销售额的,税务机关依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①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②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③组成计税价格,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4.特殊业务的销售额 (1)包装物押金: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逾期(一般以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而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到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特殊:对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2)折扣销售。

纳税人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分为两种:

一种是商业折扣,又称价格折扣,是指销货方为

鼓励买者多买而给予的价格折让,即购买越多,价格折扣越多。对于商业折扣应作如下处理:①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上分别注明的,可按冲减折扣额后的销售额征收;②将折扣额另开的,不论其在财务会计上如何处理,在征收时,折扣额不得冲减销售额。

另一种是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为鼓励买方在一定期限内早日付款,而给予的一种折让优惠。现金折扣额是不能从销售额中扣减,也是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3)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

①一般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②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的全部价款征收。 【例4-6】某商场为一般纳税人,2006年7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冰箱10台,同时回收10台旧冰箱,每台收购金额为100元,取得现金净收入为22400元。已知每台冰箱市场零售价格为2340元。计算此项业务的销售额。 【答疑编号911040301】

【解析】此项业务属于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除税法对金银首饰等有特殊规定外,其销售额应按照该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即应按销售新货物同期销售价格,也就是新冰箱市场零售价格2340元为基础换算销售额。

本例中,对收购旧冰箱业务活动,尽管收购旧冰箱与卖出新冰箱联系在一起,同时收购旧冰箱业务中也有资金抵减,但从税收角度来说,此项收购业务活动不能抵减销售额,即不能按取得的现金净收入确定或换算销售额。另外,市场零售价格2340元是价款和合并定价,应换算成不含的价格。

此项业务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1+税率)]×10=[2340÷(1+17%)]×10=20 000(元)或(22 400+100×10)÷(1+17%)=20 000(元)

(4)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例题1·多选题】根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业务的处理方法中,不正确的有( )。(2007年)

A.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采用价税合并定价并合并收取的,以不含的销售额为计税销售额

B.纳税人以价格折扣方式销售货物,不论折扣额是否在同一张上注明,均以扣除折扣额以后的销售额为计税销售额

C.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以扣除旧货物折价款以后的销售额为计税销售额

D.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购销双方均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计税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答疑编号911040302】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特殊的计税方法。根据

规定,纳税人以价格折扣方式销售货物,折扣额在同一张上注明,以扣除折扣额以后的销售额为计税销售额,如果未在同一张上注明,不得扣除折扣额,因此选项B错误;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 5.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按规定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当

天。

【例题2·单选题】根据《暂行条例》的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 )。(2003年) A.销售方收到第一笔货款的当天 B.销售方收到剩余货款的当天 C.销售方发出货物的当天 D.购买方收到货物的当天 【答疑编号911040303】 【答案】C

【例题3·判断题】纳税人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货物的当天。( )(2007年) 【答疑编号911040304】 【答案】×

(二)进项税额的计算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额。 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抵扣方法 抵扣具体内容 方法 (1)从销售方取得的“专用”上以票注明的额 抵税 (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额 (1)外购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3% 外购免税棉花和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计算的免税粮食:进项税额=收购凭证(或销售)金额×13% 抵税 (2)外购运输劳务:进项税额=运输费用×7% (3)生产企业收购废旧物资:进项税额=普通注明的金额×10% 【提示1】一般纳税人取得普通,不得抵扣。 【提示2】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属于法定扣税凭证,可以作为抵扣凭证。

【提示3】免税农产品计算抵税:自2009年1月1日起,购进农产品,除取得专用或者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可视为免税农业产品,按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提示4】运费计算抵税:

(1)抵扣范围:外购货物、销售货物

(2)抵扣基数:准予抵扣的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上注明的“运费和建设基金”,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入。 进项税=(运输费+建设基金)×7% (3)抵扣条件:伴随着货物进行抵扣。

【举例】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价格是2000元,支付运输企业运费100元,取得运费。那么,收购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的进项税=2000×13%;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100×7%;收购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3000元,发生运费200元,废

旧物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3000×10%,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200×7%。

【提示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从废旧物资回收单位购进废旧物质,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不予抵扣进项税额项目:10项,已经抵扣的作进项转出处理。 (1)凭证不合格。

(2)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新增】根据修订后的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原不得扣除固定资产进项税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3)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4)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5)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6)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 (7)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8)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9)进口货物,在海关计算缴纳进口环节额时,不得抵扣发生在中国境外的各种税金。 (10)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进项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如不按规定扣减,造成进项税额虚增,不纳或少纳的,属偷税行为,按偷税予以处罚。

【提示1】(1)理解原理:将来会产生销项税额的,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将来不可能产生销项税额的,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提示2】购进的货物用于(3)非应税项目、(5)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是视同销售,不产生销项税额,其购进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在此应区别于自产的货物用于(3)、(5)属于视同销售。

【例题1·多选题】下列项目中,进项税额不得从纳税人应纳税额中抵扣的有( )。 A.用于生产了不合格产品的购进货物 B.发生意外事故的半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 C.用于对外捐赠产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 D.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 【答疑编号911040401】 【答案】BD

【提示3】购进的货物用于(6)、(7),最易出题,会计上计入 “待处理财产损益”→“营业外支出”→影响会计利润和企业所得税。

【提示4】购进的货物用于(3)—(7),原抵扣过的进项税额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两种方法计算进项税转出:

①现在成本×税率; ②分不清的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与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

销售额与营业额合计

【例4-8】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06年8月初,外购货物一批,支付进项税额18万元。8月下旬,因管理不善,造成8月初购进的该批货物一部分发生霉烂变质,经核实造成1/3损失。计算该企业8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答疑编号911040402】

【解析】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因管理不善发生霉烂变质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该企业8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8-18÷3=12(万元)

【例4-9】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既生产应税货物,又生产免税货物,2006年9月份购进动力

燃料一批,支付进项税额30万元,外购的动力燃料一部分用于应税项目,另一部分用于免税项目,因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使用的动力燃料数量无法准确划分,故未分开核算。该企业9月份销售应税货物取得不含销售额400万元,销售免税货物取得销售额200万元。计算该企业9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答疑编号911040403】

【解析】纳税人兼营税目或非应税项目而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法定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与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与营业额合计。 该企业9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0-30×200÷(400+200)=20(万元)

3.进项税额抵扣时限

(1)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应自专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通过认证的,应当自认证通过的当月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2)海关完税凭证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限定。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完税凭证开具之日起9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废旧物资,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三)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的运用 【例4-14】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06年8月初进项税余额为零,8月该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外购用于生产家具的木材一批,全部价款已付并验收入库,取得对方开具的专用注明的货款为40万元,运输单位开具的货运注明

的运费金额为1万元。

(2)外购建筑涂料用于装饰公司办公楼,取得对方开具的专用上注明的税额为9万元,已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3)销售家具一批,取得销售额(含)93.6万元。

计算该公司8月份应纳税额。 【答疑编号911040501】

【解析】外购建筑涂料用于装饰公司办公楼的进项税额9万元不得抵扣。

该公司8月份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93.6÷(1+17%)×17%=13.6(万元) 该公司8月份进项税额=40×17%+1×7%=6.87(万元)

该公司8月份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3.6-6.87=6.73(万元)

【例4-15】华山汽车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06年7月初进项税额余额为零。7月,该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2日,外购用于生产W牌小汽车的钢材一批,全部价款已付并验收入库,从供货方取得的专用上注明税额为18.7万元。

(2)10日,外购一台机械设备,全部价款已付并验收入库,从供货方取得的专用上注明的税额为3.4万元。

(3)15日,外购用于生产W牌小汽车的配件一批,价款已付并已验收入库,从供货方取得的专用上注明的税额为51万元。

(4)9日,采取直接收款方式向H汽车销售公司销售W牌小汽车一批,已收到全部价款(含)760.5万元,给购车方开具了专用,并于当日将提车单交给购车方自行提货。7月31日购车方尚未将该批小汽车提走。

(5)23日,采取托收承付方式向M汽车销售公司销售W牌小汽车一批,价款为300万元。华山公司已将该批小汽车发出并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7月31日华山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车款。

华山公司财会部门依据上述资料计算出7月份应纳税额=[760.5÷(1+17%)]×17%-(18.7+3.4+51)=37.40(万元)

分析华山公司财会部门计算的7月份应纳税额错误之处,并计算应纳税额。 【答疑编号911040502】

【解析】华山公司7月份应纳税额计算的

错误之处:

(1)外购机械设备取得的专用上注明的税额3.4万元,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小汽车,因已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应在7月份计算缴纳。 华山公司7月份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760.5÷(1+17%)]×17%+300×17%-(18.7+51)=91.80(万元)

【例题3·2000年计算题】(2000年)东方家具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00年2月,该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外购用于生产家具的木材一批,全部价款已付并验收入库。对方开具的专用注明的货款(不含)为40万元,运输单位开具的货运注明的运费金额为1万元。

(2)外购建筑涂料用于装饰公司办公楼,取得对方开具的上注明的税额为9万元,已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3)进口生产家具用的辅助材料一批,关税完税价格8万元,已纳关税1万元。

(4)销售家具一批,取得销售额(含)93.6万元。

已知:该公司月初进项税余额为零,税率为17%;支付的运输费用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要求:

(1)计算该公司进口辅助材料应纳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2)计算该公司2月份销项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3)计算该公司2月份增值额进项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4)计算该公司2月份应纳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答疑编号911040503】 【答案】

(1)进口辅助材料应纳税额=(8+1)×17%=1.53(万元)

(2)2月份销项税额= 93.6÷(1+17%)×17%=13.6(万元)

(3)2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0×17%+1×7%+(8+1)×17%=8.4(万元)

(4)2月份应纳税额=13.6-8.4=5.2(万

元)

【例题4·2008年综合题一部分】

大华机械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各种电动工具,适用的税率为17%。以1个月为一个纳税期,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专用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2007年7月5日该公司申报缴纳6月份税款100万元。7月底,税务机关对该公司6月份计算缴纳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有关检查情况如下:

(1)6月6日,一批外购钢材因管理不善被盗,专用确认的成本为40万元,税额为6.8万元。在查明原因之前,该公司将40万元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入账。

(2)6月10日,处理一批下脚料,将取得的含销售额3.51万元全部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 (3)6月15日,购进低值易耗品一批,取得承运公司开具的运输上注明的运费金额为1万元。该公司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0.1万元。

(4)6月25日,销售电动工具一批,另外向购货方收取包装物租金2.34万元。该公司将该项价外费用全部计入了营业外收入。

(5)6月底计算应纳时,将2007年2月

份取得的一张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作为6月份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处理。该专用注明的税额为1.87万元,开票时间为2007年1月25日。

根据以上情况,税务机关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补缴少缴的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少缴税款1.5倍的罚款。该公司于2007年8月3日缴纳税款、滞纳金(滞纳天数为24天)和罚款。不考虑其他税收因素。 要求:

根据法律制度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该公司上述(1)至(5)项业务的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计算该公司应补缴的税款,列出计算过程。

(3)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滞纳金和罚款数额,列出计算过程。

(4)该公司的行为属于何种税收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分别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911040504】 【答案】

(1)指出该公司上述(1)至(5)项业务的处理是够正确?并说明理由。

业务(1)外购的钢材被盗,属于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是不可以进行抵扣的,抵扣了的,是要进行进项税转出的,企业只是将成本40万元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并没有作相应的进项税转出处理是不正确的。应转出的进项税额=6.8万元。

业务(2)将含税销售额3.51万元全部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的处理是不正确的。销售下脚料,应将取得的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的税额,确认的销项税额为:3.51÷(1+17%)×17%=0.51(万元) 业务(3)购进低值易耗品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不正确。根据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而发生的运费,根据运费上所列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本题中,发生的运费为1万元,可以抵扣的进项税=1×7%=0.07(万元),企业抵扣了0.1万元,多抵扣的部分为0.1-0.07=0.03(万元)。

业务(4)收取的包装物租金,是要作为价外费用确认销项税额的,企业将该项价外费用一并计入营业外收入的处理不正确。应确认的销项税额=2.34÷(1+17%)×17%=0.34(万元)

业务(5)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应自专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准予抵扣进项税额。本题中是2月份取得的一张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3、4、5月份已经是92天,所以到6月份已经超过90天,2月份取得的一张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是不得在6月份进行抵扣的。 (2)应补缴的=6.8+0.51+0.03+0.34+1.87=9.55(万元)

(3)、(4)为第七章内容:略 小规模纳税人的简易办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提示1】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

【提示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收取的销售额(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价税合计金额,必须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提示3】小规模纳税人外购货物即使取得专用,也不做进项税额处理。

【提示4】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4%,其他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6%。

【例4-12】某商店系小规模纳税人。2006年6

月该商店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服装取得含销售额为2392元,开具了普通。

(2)购进办公用品一批,支付货款13500元、税款2295元。

(3)当月销售办公用品取得含税销售额为8528元,开具了普通;销售给一般纳税人某公司仪器两台,取得不含销售额38500元、税款1540元,专用已由税务所代开。 计算该商店6月份应纳税额。 【答疑编号911040505】

【解析】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尖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商业企业征收率为4%。

该商店6月份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2392÷(1+4%)+8528÷(1+4%)+38500]×4%=1960(元) 【例题·单选题】某食品加工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6%。2月份取得销售收入16960元;直接从农户购入农产品价值00元,支付运输费600元,当月支付人员工资3460元,该企业当月

应缴纳的税额为( )元。(2005年) A.450 B.597.6 C.870 D.960 【答疑编号911040506】 【答案】D

【解析】题中的销售收入是含税的,所以=16960÷(1+6%)×6%=960(元);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所以此题应缴纳的税额是960元。

【例题·单选题】某小型工业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2006年3月取得销售收入8.48万元;购进原材料一批,支付货款2.12万元。已知该企业适用的征收率为6%。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税额为( )万元。(2006年) A.0.48 B.0.36 C.0.31 D.0.25 【答疑编号911040507】 【答案】A

【解析】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是不能抵扣的,所以,其应纳税额=8.48÷(1+6%)×6%=0.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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