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车运监使用操作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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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适用于轨道车辆司乘人员使用操作运监装置的作业 要求。
1.2 本运用标准规范了轨道车辆开机自检模式、出、入库运行 模式,调车作业模式,区间作业模式,跨区间地面数据运行模式 的操作程序。 2 作业准备
2.1 人员:轨道车司机、副司机(或兼职并岗人员) 、作业车运 用监控人员
3 安全注意事项
3.1 车辆关闭发动机时,必须将运监装置关机。运监装置需要 开机时,必须先起动发动机后,方可开启运监装置。
3.2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动机运转时,运监装置不得关闭。 3.3 运监装置开、关机间隔时间不得低于
1 分钟。
3.4 运监装置发生故障后,应立即上报,严禁上线运行。 3.5 轨道车辆运行中,严禁关闭运监装置。 3.6 任何人员严禁擅自拆装运监装置。 4 质量标准
4.1 轨道车辆运行监控装置状态良好,满足上线运行条件。 5 作业程序
5.1 开机自检模式操作程序
5.1.1 打开运监装置主机电源,运监系统进入降级运行主界面; 5.1.2 口;
按压设置键,选择检修功能栏,确认后进入系统自检窗
5.1.3 一致;
选择灯型检测,按压确认键,检测机车信号与运监显示
5.1.4 待列车管风压达到 500 KPa 时(允许运监管压与风压表显示有 20 KPa的误差),将制动机手柄放在缓解位,选择常用自检,输入放风量 80KPa,按压确认键,检测放风阀动作。
5.2 出、入库运行模式操作步骤
5.2.1 出库运行前,待列车管风压达到 500 KPa 时,推动制动 机手柄减压 60~140KPa进行制动试验, 确认制动系统工作正常;
5.2.2
确认道岔、信号开放后,连续按压出入库键
2 次,运监
装置进入出库运行模式,待车辆列车管风压达到
500 KPa时,即
可出库运行;
5.2.3 出库运行结束后,再次按压出入库键,将系统返回到降
级运行主界面;
5.2.4 入库运行时,车辆在车站到发线或无岔区停车后,确认
道岔、信号开放后,按压出入库键
1 次,运监装置进入入库运行
模式,待车辆列车管风压达到
500 KPa 时,车辆即可入库运行。
5.3 调车作业运行模式操作步骤 5.3.1
司乘人员等待调车信号机开放,二人共同确认信号并进
行呼唤应答;
5.3.2 按压调车键,运监装置进入调车作业模式,然后根据具
体情况选择牵引或推进调车方式, 按压确认键进入相应的调车作
业模式,待车辆列车管风压达到
500 KPa时,即可动车进行调车
作业;
5.3.3 调车作业结束后,再次按压调车键,将系统返回到降级
运行主界面;
5.3.4 在调车作业模式中,系统提示请确认前方信号机时,车
辆可以不按压确认键,系统自行确认。
5.4 跨区间地面数据运行模式操作步骤 5.4.1
车辆转入到发线后,运监装置在降级运行主界面下,先
按压设置键,分别输入区段号、起始车站编号(若反向运行时,
输入带 f 的起始车站反向编号)及运行车次,按压确认键;
5.4.2
确认信号、道岔开放后,车辆列车管风压达到
500 KPa
时,开车越过侧线出站信号机后,控制车辆以不超过
20 公里 /
小时的速度向与正线信号机平行的位置运行,
若运监装置出现读
秒报警时,可按压警惕键继续向前运行(若车辆从正线发车,可 直接控制车辆向与正线信号机平行的位置运行) ;
5.4.3 当车辆运行到与正线出站信号机平行时,按压 7 号开车
键进行对标操作,车辆进入地面数据运行模式。
5.4.4 多车连挂跨区间运行时 5.4.4.1
本单位多车连挂运行时,本务机车选择地面数据运行
模式,在补机位的机车将运监装置转换成补机运行模式即可, 严
禁关机运行;
5.4.4.2 与外单位车辆连挂,且我段车辆附挂运行时,必须向
对方讲明自身车辆的构造速度, 根据线路允许运行速度要求, 双
方共同确定连挂运行速度, 司乘人员将运监装置转换成补机运行
模式即可,严禁关机运行。
5.5 区间作业模式操作步骤 5.5.1 车辆向区间运行时 5.5.1.1
轨道车辆进入封闭区间作业时,运监装置必须选择区
间作业模式;
5.5.1.2 车辆转入到发线后,运监装置在降级运行主界面下,
先按压设置键, 分别输入区段号、 起始车站编号 (若逆向运行时,
输入带 f 的起始车站反向编号)及运行车次,按压确认键;
5.5.1.3 按压区间键,根据调度命令依次输入调度命令号、施
) 、最高限速值,按压确认键后,
工公里标 ( 施工作业最远端公里标
运监装置进入区间作业运行模式;
5.5.1.4
确认信号、道岔开放后,车辆列车管风压达到
500 KPa
时,开车越过侧线出站信号机后,控制车辆以不超过
20 公里 /
小时的速度向与正线信号机平行位置运行, 若运监装置出现读秒 报警时,可按压警惕键继续向前运行(若车辆从正线发车,可直
接控制车辆向与正线信号机平行的位置运行) ;
5.5.1.5 当车辆运行到与正线出站信号机平行时,按压 7 号开
车键进行对标操作,车辆向区间施工地点运行;
5.5.1.6 当车辆接近施工作业终点应严格按运监装置速度
运行,距离施工终点公里标
50 米前必须一度停车,如需继续前
5 公里 / 小
行时,司乘人员可以按压警惕键,控制车辆以不超过 时的速度向前运行并严禁越过施工终点公里标。
5.5.2 车辆在区间配合作业时 5.5.2.1
电控换向型的车辆由于具有工况功能,在区间配合停
电作业时,车辆前后移动运监装置可以自行计算前进或后退的距
离并进行消减,因此,电控换向型的车辆在区间配合停电作业时,
必须在区间作业模式下运行;
5.5.2.2 机械换向型的车辆由于不具备工况功能,因此,在配
合停电作业时,必须使用调车作业模式;
5.5.2.3 多车( 2 台及以上)连挂进入区间作业时,本务机车选
严禁
择区间作业模式, 在补机位的机车一律选择补机运行模式,
关机运行。多车连挂进入区间后,需分开配合作业时,车辆均使 用调车作业模式。 作业结束连挂返回时, 本务机车根据具体情况
选择相应的运行模式,在补机位的机车一律选择补机运行模式,
严禁关机运行。
5.5.3 车辆返回运行时 5.5.3.1
当车辆在单线半自动闭塞区段或复线自动闭塞区段正
向返回时,车辆在停止状态下:
按压设置键,输入返回车次、返回起始站代码,按压
7 号开车
按压确定键,
键;按压 5 号定标键,输入车辆停留地点的公里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