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服务收费标准作业程序
1.0目的规范服务费用的收缴工作,确保如数、及时、安全的收回各项费用。
2. 0 适用范围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各项有偿服务费的收缴工作。
3.0工作职责
3.1 出纳员负责按程序办理各项费用的银行托收及现金收取工作。
3.2 各部门主管及经理负责对本部门相关有偿服务项目计费与审核,开出收费通知单。
3.3 财务部稽核负责对各项有偿服务费用的计算核查。
3.4 管理员文员负责通知单的派发及催缴工作。
3.5 财务部主管负责费用收缴工作的监督。
4. 0程序要点
4.1 费用收取的范围
4.1.1 物业管理服务费。
4.1.2 机电维修、清洁、绿化等各项特约服务费。
4.1.3 代收代缴的水、电等费用。
4.1.3 其他各项多种经营服务费用。
4.2 物业管理费的收缴
4.2.1 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4.2 .
1.1 写字楼物业管理费:0.35元/平米/月
4.2 .
1.2 水电费押金:暂免交
4.2 .
1.3 电表安装费:免费
4.2 .
1.4 装修施工保证金:3000元/层
4.2 .
1.5 装修施工管理费:20元/天/层
4.2 .
1.6 临时出入证工本费:5元/证
4.2 .
1.7 临时出入证押金:5元/证
4.2 .
1.8 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费:100元/层/月
4.2 .
1.9 电费:(营业性)
1.3 元/KWH,(非营业性)1元/KWH
4.2 .
1.1 0水费:
1.8 元/立方米
4.2.2 管理费的收缴程序:
4.2 .
2.1 财务部从业主入伙之日起计收各项管理费。业主收到入伙通知后一个月内未来办理入伙手续的应视入伙,开始计收管理费;
4.2.2 .2物管处于每月25日前根据各租户的应缴费情况开出《收费通知单》(《收费通知单》一式四联,第一联存根联,第编号:交款单位序号收费项目摘要收费标准数量金额备注合计金额: $ 收费方式:现金/转帐/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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