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密制度
一、总则
1.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2. 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二、 保密范围
1.经营信息
(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⑶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 供销情报及客户档案;
(5)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6)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7)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8)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2. 技术信息
(1) 各类技术资料;
(2) 职员在工作期间完成的技术成果及著出的论文、著作、书籍或在工作期间总结、觉察到信息均属公司。
3.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三、 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及技术信息资料为绝密级
2.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客户资料、经营状况、管理制度等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 保密措施
(1)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经理办专人执行
(2)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上保密措施: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⑶ 属开公司秘密的设备或产品的研制、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5)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6)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
五、 责任与处罚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500元:
(1)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
(2)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 出现下情况之一的,给予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
(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⑶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