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品娱乐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高危人员管理制度

高危人员管理制度

来源:测品娱乐
高危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高危人员带来的安全风险,保障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高危人员管理制度的制定基于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循全面、科学、准确、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涉及高危人员的单位和组织,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等。

第四条 高危人员管理是高危人员监测、预警、干预、管控、处置等一系列综合性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 高危人员管理分为预防阶段、处置阶段和后续跟踪阶段,各阶段工作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

第六条 基层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高危人员管理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专门的高危人员档案和信息数据库。

第七条 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高危人员管理工作,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放在首位,确保高危人员不再构成威胁。 第二章 高危人员的范围和类型

第 高危人员是指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的个人或群体,包括但不限于、打击侵害儿童犯罪分子、暴力犯罪分子等。

第九条 高危人员的类型根据其危害性和危险程度划分,包括一级高危人员、二级高危人员、三级高危人员等。

第十条 一级高危人员是指犯有恐怖活动、重大暴力犯罪等危害社会安全事件的个人或组织。 第十一条 二级高危人员是指可能对公共安全、社会秩序造成危害的个人或群体,情节严重,具有较高的危险性。

第十二条 三级高危人员是指有潜在危险性的个人或群体,可能对公共秩序和安全带来影响,需要及时干预和管控。

第三章 高危人员管理的原则和要求

第十三条 高危人员管理应当遵循依法治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精准施策的原则。 第十四条 高危人员管理应当依法依规开展,尊重高危人员的和尊严,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高危人员管理应当根据各个高危人员的特点和危险性采取相应的防范、干预和管控措施。

第十六条 高危人员管理工作要注重预防,及时发现、掌握高危人员信息,做到早识别、早干预、早处置。

第十七条 高危人员管理工作要强化防范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社会和单位的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 高危人员管理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协作机制,形成、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多方共同参与的格局。 第四章 高危人员的管理措施

第十九条 针对高危人员,应当采取不同级别和类型的管理措施,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高危人员档案,做到信息共享,便于及时跟踪监测。 (二)加强日常排查和监测,及时发现高危人员动态,防患于未然。 (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预案和预警方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四)加强干预和帮教工作,对高危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

(五)实施措施管控,对高危人员实行出行、宿舍、社交等措施,预防危险事件的发生。

(六)建立监督制度,对高危人员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二十条 高危人员管理工作要与社区、学校、单位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多方协同、合力防范的态势。

第二十一条 高危人员管理应当注重社会帮扶和心理疏导工作,帮助高危人员走出困境,重新融入社会。

第五章 高危事件处置和后续跟踪

第二十二条 发生高危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部门、人员进行紧急处置,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

第二十三条 高危人员有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向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 高危事件发生后,应当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并从源头上加强高危人员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 高危事件处理完毕后,应当建立事故归档,进行后续跟踪和监督,做到不留隐患,防患于未然。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高危人员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第二十七条 对恶意破坏高危人员管理工作,干扰社会秩序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惩,严肃查处。

第二十 对信息泄露、受损等严重后果,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经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高危人员管理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第三十条 对于未尽事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特别事项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高层主管部门所有,实施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制定单位负责解释,对制度的修改和调整由领导审定。

高危人员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加强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的有效举措。只有科学合理、有序规范的管理措施和操作流程,才能更好地预防危险的发生,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希望各级单位和个人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努力做好高危人员管理工作,共同为社会安全作出贡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