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 园内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应急
处置方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园内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幼儿健康成长,根据
教育部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幼儿园内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幼儿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幼儿园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 不符合安全标准;幼儿园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幼儿园组织教育 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教育;因教师疏于管理,幼儿 课间追逐、打闹,幼儿自行到园外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幼儿园,极个别教师惩罚或 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预防办法
1. 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幼儿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 加强对教师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 加强幼儿园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及场地、房屋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三、处理程序
(一)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 第一时间内将受伤幼儿送往保健室,园医及时检查后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就近的
区级或区级以上医院、注意保留、病例等资料)
2. 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家长。
3. 重大事故立即报去教育局办公室,可先电话口头告知后书面报告。 4. 启动应急预案。
5. 调查取证。被调查幼儿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签名;应有 2 名调查人员,记录 内
容要求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二)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 依法调解原则。根据《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由分管后勤、安全的副 园
长负责依法调解,做到合法、合理、合情、可行。
2. 尽量一次性解决原则。一次事故要一次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 自
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问题。 (三)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 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
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 给付补偿金。数额小的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金额大小, 家
长均要出具收条。
3. 必要时幼儿园法律顾问参与事故善后协调处理并形成《协议书》或请求辖区街道 办
事司法从中协调,并出具有司法效用的《协议书》 ,以绝后患。
四、相关责任人:园长、副园长、园长助理、分管后勤副园长、安全员、园医、各 班班主任和各班班主任教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