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以下。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商标侵权的数额在50万以上的话,那么就构成刑事案件,相关负责人将会被进行起诉,然后会根据其实际侵权的内容和方式来对其进行相关的判刑。一般会被处以相关的行政处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或者人用药品商标的;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5、造成恶劣影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商标法》
第四十条第一款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六十九条
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