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品娱乐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固定资产的折旧规则范例

固定资产的折旧规则范例

来源:测品娱乐

固定资产的折旧规则范文1

一、首先让我们看看不提折旧的弊端

1.重复计算,虚增净资产。固定基金和专用基金均属于净资产账户,反映国家所有权额的一部分。作为净资产,事业单位利用对其拥有充分的使用权,不应包含有虚拟的、纯数字上的、重复计算的或无实际意义的内容。然而事业单位的与固定基金相对应,在提取修购基金时并未发生任何变化,但同时又以计提修购基金的方式直接增加专用基金,从而增加净资产。造成重复计算,其结果是净资产中既包括固定资产原值,又包括从固定资产中提取的修购资金,从而虚增净资产,使净资产信息失真,容易产生误导。

2.虚增资产总量。固定资产不计提,在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不能以累计折旧为抵减调整项目来反映使用过程中的损耗,资产的新旧程度无从体现,报表使用者无法了解固定资产的净值。固定资产在报表上反应不真实,具有相当程度的虚拟性,虚增了资产总量,使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同时还不能如实反映事业单位的偿债能力,对于实际工作的参考价值也大打折扣。

3.影响固定资产的简单再生产。。这会使得大多数事业单位因提取不足而影响固定资产的简单再生产。同时,现行制度还规定,修购资金不仅用于固定资产购置,还用于大型修缮支出,这就更进一步减少了固定资产更新资金,影响事业单位的正常发展。

4.成本核算不完善。事业单位日常的事业活动和经营活动,必然导致固定资产的损耗,在企业中这一损耗通过计提折旧计入了成本,而事业单位由于不提折旧,就使固定资产损耗不能在成本中得以体现。从而事业活动和经济活动收入的成本核算不全,少计成本费用,虚增结余,直接影响到单位的切身利益。

二、事业单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提高事业单位信息的可比性和可靠性,所以是非常必要的

。在国家允许下,许多事业单位纷纷利用自身创收能力从事经营活动,对固定资产的损耗具有日渐增强的补偿能力。单位内部也可依靠业务活动,形成一定的重置固定资产的能力。但由于各种原因,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改革没有及时跟上当前事业单位的发展,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没有及时给出统一的解决办法,各单位只能根据自己的认识和理解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新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同时还规定“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由财政部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规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均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

下面实例说明:

2013年8月我单位通过采购方式购入实验仪器一台,价值28.5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使用年限5年,不考虑预计净残值,每月折旧额4750元。

采用上述计提折旧的方法,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1.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的方式购入办公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285,0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285,000

借:事业支出―基本支出285,000

贷:财政补助收入285,000

2013年9至12月每月计提折旧时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4,750

贷:累计折旧4,750

2.财政资金授权支付的项目资金购入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285,0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285,000

借:事业支出―项目支出285,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285,000

2013年9至12月每月计提折旧时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4,750

贷:累计折旧4,750

3.以经营资金采购购入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285,0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285,000

借:经营支出285,000

贷:银行存款285,000

2013年9至12月每月计提折旧时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4,750

贷:累计折旧4,750

4.以非财政专项资金购入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285,0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285,000

借:事业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285,000

贷:银行存款285,000

2013年9至12月每月计提折旧时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4,750

贷:累计折旧4,750

当固资产处置时,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2013年11月单位报废某固定资产,其账面原值15万元,当月计提折旧后,该资产累计折旧147500元,同时:

借:待处置资产损益2,500

借:累计折旧147,500

固定资产的折旧规则范文2

关键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会计制度;税收

固定资产折旧是会计核算中的重要内容,而折旧方法是折旧核算的主要规则。折旧方法的选择不仅对企业会计信息、经营管理有直接影响,而且间接影响社会科技进步。在我国当前加快现代化建设的背景下,这种影响尤其不能忽视。一般而言,固定资产折旧有平均折旧和加速折旧两种方法,综合地看,加速折旧法是一种比较科学(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的方法,应当加以推行。基于此,本文对加速折旧法的意义、当前存在问题及其主要原因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建议。

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及其意义

1加速折旧法的实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实质,是固定资产成本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内摊入各期间成本费用的一种规则。所谓加速折旧,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缩短折旧年限,就是将固定资产成本的摊销期在预计一般寿命期基础上加以缩短;二是在既定的摊销期内,按前期多摊后期少摊的规则摊入各期成本费用,也即固定资产总成本在整个摊销期内,各期的摊销逐年递减。

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重要意义。一方面,采用不同折旧方法会直接影响财务信息的确认,采用加速折旧法时,会计所反映的指标更具科学(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性:第一,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以如实反映固定资产价值耗费与其带同经济利益的关系,从而保证一个期间收入与费用的合理比较,保证会计资产、费用、利润数据的客观性。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生产能力大、效率高、维修费用少,而后期由于磨损老化,生产效率低,修理费用支出逐渐增多。加速折旧法正是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因此可真实反映固定资产在整个寿命期内的价值耗费与其所带回经济利益的配合关系,从而准确地核算各期损益,保证经营成果计算及其分配的正确性。第二,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以保证固定资产折旧的充分性,从而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性。事实说明,货币贬值、物价上升是一种总趋势。当发生货币贬值或随着技术进步使固定资产更新需要更多货币资金时,若采用直线法折旧,由于不考虑缩短摊销期,原有成本与现行成本的差额极大,在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成本计量条件下,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严重不足,从而产生少计费用多计利润的结果,严重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而如采用加速折旧法,因为加速折旧既缩短了折旧时间,又将大部分固定资产成本在前期摊销,纵使采用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成本计量属性,物价变动或技术进步对各期合理摊销的影响并不会太大。同时,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以避免资产减值准备对会计信息的影响。固定资产在下面情况下会发生价值损耗: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企业所处的经营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同期市场利率大幅度提高;固定资产发生陈旧过时或实体损坏;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按现行规定,企业一般于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贬值性的固定资产价值耗费记入当月费用,而且以后不得转回。当固定资产发生减值情况时,如采用直线法折旧,由于未考虑缩短摊销年限,贬值后的固定资产实际价值与原成本的差异会比较大,同时,多个期间发生的贬值性耗费集中反映一个月份。这些都会使会计反映的各要素数据出现不准确情况。而当企业选择使用加速折旧法时,由于企业资产的价值在使用的前几年就能得到大部分的补偿,也就是说固定资产不会由于使用后期外界环境的突然改变而发生折旧之外明显的价值损耗,减值准备对会计资产、费用、利润的影响不会太大。

另一方面,会计费用确认与已耗费资金补偿及财务成果的确定直接相关。因此,采用加速折旧法又有重要的经济意义:首先,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以保证企业生产手段的及时更新,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能力。从经济活动角度看,固定资产折旧的实质是按固定资产物质更新时所需货币,在固定资产使用期内分期从收入货币中所作的分配前扣除,这种分期扣除的货币在总量上必须满足企业更新相同功能固定资产所需,否则企业的简单再生产无法持续,或者维持再生产需要增加资本。在物价上涨、货币贬值条件下,固定资产重置成本逐年升高,在采用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成本确定折旧成本条件下,按直线法计提的折旧总额远不足于实现相同功能固定资产的更新。而加速折旧法在一定程度上可弥补这一缺陷,因为它通过提高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前几年的折旧率,将固定资产的大部分资本集中于前几年收回,这样也就削弱了通货膨胀、物价变动带来的影响,从而降低了固定资产投资的风险。其次,加速折旧法不仅有利于保证生产手段及时更新,而且当加速折旧成为一种普遍习惯时可以有力地促进企业求新文化和择优汰劣管理理念的形成。而生产手段的不断更新、追求新技术、新水平的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不仅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必备条件,而且也是社会科技进步的巨大动力。再次,加速折旧影响企业利润在国家财政收入与企业积累之间的分配时间。采用加速折旧法,在确定应税收益时,由于在早期计入了数额较大的折旧费,将使早期的应税收益相应地减少,从而使纳税人能在使用这些固定资产的早期交纳较少的所得税款,而在后期才交纳较多的税款。虽然在总盈利不变的情况下应纳税额相等,但由于纳税时间延迟,无异于对纳税人提供了一种无息贷款,使纳税人能从中得到一定的财务利益,但同时也减少国家在前期的财政税收。

3采用加速折旧法的影响因素。一个企业采用何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属于企业“会计”范畴。企业固定资产的两种折旧方法直接影响会计的资产、费用、利润。而企业作为营利性经济组织,追求本企业利益最大化是其主要目标。一个企业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利益目标,不同企业因经营者的观念及水平不同又有不同的利益导向。因此,采用或不采用加速折旧法,首先是企业基于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考虑进行的选择。

现代财务会计又是社会统一规范的会计,因此,企业是否采用加速折旧方法,是在社会统一的折旧制度的条件内考虑自身利益最大化。由于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与会计信息有关,又与国家税收有关,企业采用何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既是会计制度规范的内容,也是税法规范的内容,其中会计制度规定了企业应当如何采用折旧方法核算各期折旧费,税收则规定了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过程中允许扣除的折1日费。当前,我国关于企业选择折旧方法的包括两个方面,即会计制度中的折旧和税法中的折旧。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1当前存在的问题。采用加速折旧法,无论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方面还是促进企业发展、促进社会技术进步方面都有着明显的优越性。然而,我国企业当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业务中采用折旧方法的状况是:大部分企业习惯于或者说更愿意采用直线法,而不愿意采用加速折旧法;采用折旧方法的随意性大,企业一般不是以特定固定资产寿命期规律、技术更新趋势、价格变化情况为依据,而是以会计利润指标或眼前利益的需要为依据在加速折旧法与直线法中选择,或者在不同的加速折旧法中选择。这种状况的存在,必然要导致会计、经济两方面的后果。会计方面,除导致少计费用虚增利润外,还会使各企业之间、同一企业不同经营期间的资产、费用、利润数据不可比,从而严重影响会计信息的有用性。经济方面,由于物价持续上涨,加上技术进步加快,采用直线法将使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总额远低于其实物更新所需货币资金,对于企业而言,将直接制约其提高生产能力,对于社会来说,将影响新的生产手段的市场需要,从而制约整个社会的科技进步。

2原因分析。当前,企业一般选择直线法、随意选择折旧方法问题的形成有着多方面的原因,如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企业现代管理意识的不强、不同企业的企业价值观和经营管理水平存在差异等。但企业的任何行为都是制度框架内的行为,因此,导致问题存在的最重要的原因,还在于现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的缺陷,包括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的缺陷。

会计制度方面。我国现行相关会计制度的核心内容有三项:其一,企业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自主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可供选择的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其中加速折旧法又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其二,企业定期评估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经济利益实现方式,当确定经济利益实现方式发生变化时,调整折旧方法;其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由于一个国家的企业各有行业特点,一个企业的固定资产也有不同的“经济利益实现方式”,因此,在制度上安排多种折旧方法的选择是必要的。然而,一种特定的折旧方法只有用于适用的固定资产才是合理的。而折旧方法直接影响会计数据,会计信息具有经济后果,企业谋求利益最大化是一种“天性”。基于此,明确各种固定资产与折旧方法的适用关系,并保证有效执行,应该是制度的必要功能。而事实上,现行制度不仅完全把选择折旧方法的权利赋予了企业,而且还进一步允许企业定期调整折旧方法。尤其在可选择的加速折旧法中,又规定了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而这两种方法也有不同的核算结果。综合这些,可以说现行会计制度为每一个企业自由选择折旧方法提供了一个极大的空间。正是由于存在这种制度空间,当治理结构不完善,美化业绩成为普遍需要时,就有了一般不愿意选择加速折旧法或随意选择折旧方法的现象出现。从以往的会计舞弊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折旧方法也是会计信息舞弊的常用手段。

税收制度方面。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下放管理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第113号),从税收征管角度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采用做了规定。其主要内容是,明确规定了下列企业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可在税前扣除: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科技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医药生产企业的机械设备;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项目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震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的机器设备;证券公司电子类设备;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外购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软件。该《通知》还规定,企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固定资产可以自主选择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检查,发现不符合固定资产折旧条件的,应进行纳税调整。可见,目前国家对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采取的是一种性,而“”加速折旧从根本上说是出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考虑。从前文可知,加速折旧法有可以使企业的成本费用合理配比、及时更新企业固定资产、加快社会的科技进步以及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等优点。因此,对加速折旧法采用的性具有很大的弊端。

三、完善相关制度的若干建议

1调整税收。其一,调整导向,鼓励企业加速折旧。静态地看,允许企业采用加折旧法计提折旧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只影响所得税的期间分布,而不会使所得税总额发生减少。动态地看,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必将不断扩大税基,将更有利于形成经济增长与税收增长的良性循环。所以,从宏观和长远的角度看,加速折旧法对税收的影响是积极的。从国外看,目前西方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固定资产折旧大多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基于此,应将税收由加速折旧改为鼓励加速折旧。具体来说,应将目前限定“允许加速折旧范围”变更为限定“不允许采用加速折旧范围”。

其二,调整分类标准,区分技术性分类与财政扶持性分类。当前关于是否允许加速折旧的界限划分也考虑了技术和财政扶持两方面因素,但标准体系不完善,尤其技术性分类不科学(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目前,按行业划定可加速折旧范围,但规定行业中确实有相当部分机器设备的无形损耗较大,应实行加速折旧,但这些行业也还存在着更新换代较慢或其技术更新对生产发展影响不大的固定资产,而规定范围之外的行业也有需要加速更新的固定资产。因此,加速折旧法适用范围的划定应打破行业、企业的界限,可将固定资产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科学(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技术进步较快的,应实行加速折旧;一类是科学(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技术进步较慢的,实行直线法折旧。

固定资产的折旧规则范文3

关键词:高校;财务制度;会计核算;问题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2-0179-03

。。与《规则》修订相适应,财政部和教育部对《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基建账处理

旧制度把基建账与学校本级账是分开核算的,新制度要求在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应并入单位会计“大账”。把基建资金并入高校会计制度核算是为了理顺学校财务和基建财务的关系,高等院校应适应《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的要求,增设了“基建工程”和“在建工程”两个资产类科目,分别反映基建项目和非基建项目投资,这样可以使基本建设资金核算成为学校财务核算的一部分。对基建工程专项借款应计提应计利息,分不同情况处理: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属于应计入财务费用,工程建设期间发生的,属于应资本化计入基建工程成本,这样提高了高校财务风险的控制和防范能力。

高校基建账中有“设备投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等科目余额,为了体现了基建账与事业账的顺利对接,实施新制度时要将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基建账中的余额并入学院大账,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若基建账中有“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余额,则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若基建账中有基建借款,则应将“基建投资借款”科目余额,贷记“长期借款”;按照基建账中的“基建拨款”科目余额有归属于财政补助结转的部分,则贷记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按照基建账中其他科目余额,分析调整新账中相应科目;按照上述借贷方差额,贷记或借记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具体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应收账款

贷:应付账款

长期借款

财政补助结转

事业基金(或借方)

高等学校执行新财务制度后,应当每月将基建账中的相关科目发生额在学院账中按照新制度对基建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二、固定资产账户处理

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高等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新制度明确要求“高等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一)做好固定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高校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首先要做的就是清产核资,全面、准确地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将为高校全面推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所以需要对学校所有资产进行核实确定,做到账实相符。财务和资产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资产归口部门全面清理,掌握真实、可靠的资产数据,完善资产明细记录,必要时可以聘请资产评估公司介入。对于用途交叉的固定资产,需要与归口使用部门协调,共同确定分摊比例,以便成本归集。清产核资是新旧制度衔接时的基础工作,牵涉范围广,难度大,费时长,各高校应充分认识工作的艰巨性,提前做好工作安排与计划,保证后期工作的顺利衔接。

(二)确立固定资产折旧核算方法

1.计提折旧范围的选择。六类固定资产中的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除此之外,已提足折旧资产和提前报废资产也不需计提折旧。

2.折旧方法的选择。高等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用工作量法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工作,所以一般还是采用年限平均法为妥,关键就要确定工作年限,参照企业的做法,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通常为二十至三十年;设备的折旧年限通常为五至十年;计算机等电子设备折旧年限三至六年。对各类资产折旧年限的确定,要持谨慎、务实的态度,折旧年限的选择,直接影响费用的列支,故而也会影响人才培养的成本。所以折旧一经确定,在以后各期会计核算期间应当保持一致,就不能随意变更。

(三)固定资产的核算

新制度“固定资产”科目标准已有提高,单位价值由500元以上提高到1 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由800元提高到1 500元以上),由于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原账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实物资产,将有一部分要按照新制度转为存货(低值易耗品)。

1.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

借:存货

贷:固定资产

同时,将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借:固定基金

贷:事业基金

对于已领用出库的,还应同时将其成本一次性摊销,同时做好相关实物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在新账中:

借:事业基金

贷:存货

2.对于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设置“累计折旧”科目,并进行如下处理:(1)对执行新制度前形成的固定资产(不包括新旧转账时转入“存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2013年度全面核查其原价、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并于2013年12月31日对这些固定资产补提折旧,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自2014年1月1日起对这些固定资产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2)对执行新制度后形成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固定资产折旧并没有计入当期支出,只是冲减净资产“非流动资产基金”,实质是采用了“虚提”折旧的模式,这也是高等学校会计与企业会计处理不同的地方。

三、无形资产财务处理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事业单位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商誉等。高等学校无形资产则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著作权等,这些产权和权益与高等学校的主体利益构成密不可分的特殊权利。作为一类资产虽没有实物形态,但却是高校拥有的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校中实实在在地存在并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新制度也规定“高等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具体到财务处理分三种情况:

(一)外购无形资产

1.高校外购的无形资产应以实际支付的费用计价,购买时

借:事业支出———?菖?菖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无形资产———?菖?菖无形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2.使用时按法律规定或合同规定的年限,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无形资产摊销

(二)自行研发

高校无形资产的取得绝大多数为自行研制而成,但在研制过程中并不能确定其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因此,在研制过程中按实际发生的有关费用计价,如材料、调研、注册登记费、专家鉴定费、律师费等,按普通的教学科研支出先行核算:

借:事业支出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通过鉴定和验收,拿到正式成果,形成无形资产后,再将之前发生的支出予以资本化:

借:无形资产——?菖?菖无形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使用时再按法律规定或合同规定的年限,采用直线法摊销,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无形资产摊销

(三)转让无形资产

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于高校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获得转让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事业收入

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菖?菖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摊销(已摊销价值)

贷: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无形资产”账户核算的是高校初始取得无形资产时的入账价值,“无形资产摊销”账户是核算因摊销而减少的无形资产价值,两个账户的余额相减,即为无形资产的账面净值。

同固定资产折旧一样,无形资产摊销实质也是“虚提”的做法,摊销金额不计当期支出,这种做法平衡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双重需要,无疑是新制度若干新规中的一大亮点。

四、净资产类

净资产是指高等学校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包括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

1.“事业基金”科目。;对属于新制度下财政补助结余的余额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2.“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非流动资产基金是指高等学校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主要包括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新制度取消了“固定基金”科目,但增加了“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核算高等学校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固定基金”科目的余额(扣除转为存货的固定资产对应的固定基金数额后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要将原“事业基金”下的“投资基金”科目余额转入“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若原“事业基金”下的“一般基金”科目余额中有无形资产项目,则应转入“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贷方余额。

3.“专用基金”科目。专用基金是指高等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助基金、其他基金等,根据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或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新制度也设置了“专用基金”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专用基金”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专用基金”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4.“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科目。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是指高等学校各项财政补助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的结转和结余资金。与原账中的“事业结余”科目有很大变化。

5.“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科目。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是指高等学校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项收入与各项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其中,非财政补助结转是指高等学校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非财政补助结余是指高等学校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非专项资金收入与各非专项资金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相当于原“事业结合”中的部分。

此外,新制度设置了“经营结余”科目,其核算范围与原账中“经营结余”目的核算范围基本相同。转账时,如果原账中“经营结余”科目有借方余额,应直接转入新账中“经营结余”科目。

参与文献:

[1] 财政部.财会[2012]22号,事业单位会计准则[S].

[2] 财政部.财政部令第6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S].

[3] 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S].2012,(12).

[4] 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S].2012.

[5] 财政部.财会[2013]2号,关于印发《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S].

固定资产的折旧规则范文4

现如今固定资产管理的概况

相关制度方面

财会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的基本制度相继颁布。。

国有资产制度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指出,为国家所有能所有权归国家,并用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使用、配置、清查、处理以及纠纷处理和产权登记等等各个方面,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该办法对各院校中所有权归属国家的固定资产的配置、处置和使用方面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可以以学校串案活动中积累下来的固定资产为基础,并充分的实现其保值和增值,并提供了操作规范。

固定资产的种类

在设备的管理方面,固定资产按照性质可以划分为十六类;在财务管理方面,固定资产分为房屋以及建筑、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等六类;在国家标准方面,将固定资产也分为六类。

管理现状

固定资产不清

为了方便教学水平的评估、保证教学设备达到标准,往往不积极对一些旧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导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物不相符合。再加上对一些低价和易损耗的物品分类不清、名称不一致等问题,也造成了账实不符。

基层和管理部门分类意识不强

调查显示,为了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完整,管理层好少关心对设备的分门别类,更不要说对固定资产进行多重分类了。

对相关制度进行合理性分析

业务具体操作方式需要相关制度扶持,同样业务是否达到目标要求也需要相关制度的维护,根据管理需要的重点内容,制定不同的相关制度。所以,把握制度的精髓、理清各类制度、明确其管理制度的侧重,在此基础之上,再结合具体情况,订立相关的规程,最终达成标准的统一。

启动的基础工作

根据对固定资产相关数据的具体调查,对现如今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和使用状况展开归类工作:

第一种,不需用固定资产价值。由于没有使用这种资产,所以其不应该参与折旧,为了提高其使用价值应该尽快的进行现金转出业务;

第二种,已经满了折旧年限,但是相关资产正在使用,其原值也不应该参与折旧;

第三种,折旧年限内在用固定资产价值。

第四种,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价值。根据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这种资产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古文物”、“书籍”、“档案”、“动植物”等等都属于这种资产范围内,通常情况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主要是书籍。

折旧工作的展开

计提折旧的前提条件

通过对固定资产折旧进行归类,已经知道了计提折旧的相关要求和这就过程需要的相关资料,以上就是以后计提折旧的前提保障。在这个条件下,一些固定资产会有相当程度的减少,间接减少了相关折旧资产的原本价值,同时固定资产也会有相应的增加。

必不可少的相关措施

完善管理机制

在折旧工作进行时,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其管理工作的进行,为落实和计提并持续的计提工作服务。

完善管理工作

固定资产的折旧规则范文5

关键词:会计;核算制度;固定资产;新制度;应用策略

一、会计核算制度内容概述

我国所谓的“统一会计制度”仅指财政部门颁发的有关制度,其他部门包括中国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均不属于“统一会计制度”的内容(但泛义的会计制度却可以将的信息披露制度等纳入其中)。会计制度即泛义的会计制度,是与企业财务会计和财务报告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准则、办法等所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在执行上,我国的会计界一直对其有效性进行探讨。虽然二者都属于会计规范形式,但是他们却存在着一定的差别。在目标导向上,会计核算一般偏向税务主导型,强调为宏观经济管理服务。而会计准则偏向于资本主义导向性,强调为贷款人和投资者服务。会计核算制度通常对会计的科目设置、会计凭证和报表、编制等规则进行确定,对财务报表的要素确认较少。而会计准则通常是对财务报告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涉及会计记录内容较少。会计准则是市场经济发展条件下所产生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不仅我国对其非常重视,在世界范围内,经济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会计准则的建设和实施。加强对会计准则变革的深刻认识和理解,才能让我国的会计准则更加的完善,才能让我国的企业获得更加长足的发展。

二、旧制度的固定资产核算弊端

在旧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核算固定资产情况变化,通常索取的对象是固定基金和专用基金,并且不需要折旧的固定资产信息。在增加资产单位时,还要增加固定净资产;在对固定资产的修购基金审核时,直接增加专用资金这一项目,使得事业单位在净资产核算上会有一定的重复性。固定资产在被利用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些磨损性,使得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有一定的偏差,如果不折旧就会让总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不能有效地进行成本信息的核算。另一方面,会计信息的全面、准确、有用性在这些规定的基础之上都不能得到有效满足,这对于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造成一定的困难,容易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况,最终可能会影响到财政的无序支出、闲置浪费等等。

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的核算改进优点

1.重新界定固定资产的标准、范围

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到达了1000元以上,就被纳入固定资产,个别特殊设备单位标准在1500元以上。固定资产的核算划分上有所更新,旧制度中的一般设备被改为通用设备,通用设备中包含公务车辆,同时也取消了对其固定资产的限定。在图书类别中增加了家具、用具、档案、动植物类别。新制度中对应用软件、固定硬件、设备租赁等都列入了固定资产的处理行列,并对其管理作出了说明。新制度是结合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的基础之上,体现了比旧制度更明确、细致的固定划分。

2.固定资产的折旧核算

在旧制度下的固定资产核算,是不对计提的资产给予折旧处理的。在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中,就明确提出了对部分固定资产除外的折旧计算方式,引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来对固定资产给予折旧计算,同时对非流动的资产基金加以冲减。作为固定资产项目中的低倍项目,累积折旧科目可谓是对核算业务的一大创新改革。需要注意的时,这与企业会计中所进行的折旧不同,在这里的折旧是对虚提进行的折旧,不列入支出的核算当中,这对于国内外的会计核算来说,都是一种创新方式。与旧的核算方式相比,新制度下的折旧计算不仅不会影响到事业单位的预算支出设定瓶颈,反而能更客观地反映固定资产随着时间而变化的价值走向。固定资产折旧以后所占的金额,反映的是固定差额。这样就有效地解决了虚增资产的问题,不仅可以确保固定资产与线下账实的相符性,也可以以固定资产来衡量事业单位的偿还能力,同时也满足了财务的管理和预算的双向需求。

四、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的审核应用策略

结合新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来加强对单位的管理研究,严格执行相关程序,从购置、到使用再到储存、报废,都需要一一明确在案。建立固定资产保管制度,建立相应的管理系统,登记各项资产的领用情况,将电算化的财务软件融入单位的会计核算制度之下,采用先进的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从而使各个部门加入到互联网系统当中实现固定资产的信息化管理。为了核实和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性,还需要结合新会计制度下的固定资产审核内容,建立清查制度。根据规定,事业单位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在年终实行全面清查,以确保账实的相符性。在盘点相关内容时,资产无论入账与否,都要明确地报资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经过盘点后核实和确认。在盘点工作结束后,对亏盈资产都要明确记录,并寻找原因,对报废的要填上报废单交由上级人员批准。

五、结语

随着会计制度的改革,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2013年正式投入实施。其中固定资产的核算内容受到了一定的修正和补充,在这样的趋势下,发现其中的细微变化对于本单位的生存和发展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在固定资产核算工作中,我们需要进一步随着固定资产核算的内容变化,而计划详实的工作任务,这样才能够更好地顺应,提升自身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夏旭.刍议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的核算[J].经济研究导刊,2015,08:202-203.

[2]盛光蕊.浅谈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15,04:45-46.

固定资产的折旧规则范文6

关键词: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一、固定资产简述

(一)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具备几个明显的特征:(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二)固定资产的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是随着该资产的使用寿命而对固定资产的价值每年进行分摊的一种计提方法,同时固定资产反映了各企业固定资产价值在生产使用过程中的转移。

(三)影响固定资产的因素。(1)原始价值是固定资产计取得时的初试价值,是计算折旧的基础。(2)预计净残值是在固定资产寿命终结时所残留的各种物品的残余价值。(3)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是资产预计的经济使用年限。

二、几种常见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一)年限平均法。限平均法又为直线法,这种方法是利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而计算折旧的一种方法。该方法不考虑其他未知因素对固定资产的影响,因此资产的损毁只会随时间推移而变化。年折旧额=(原始价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或为预计净残值率=预计净残值÷原始价值×100%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额=原始价值×年折旧率。在平时的计算中,因使用折旧率更加方便,因此使用折旧率来体现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

(二)工作量法。工作量法是企业的固定资产在工作量的基础上计算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工作量法与直线法很相似,只是将工作量将预计使用年数替换,加大对工作量的运用。企业的货运客车、大型的机械设备因其工作量大,故使用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计算公式为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原始价值×(1-预计净残率)÷预计工作量总额

年折旧额=年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单位折旧额

(三)加速折旧法。(1)双倍余额递减法。该方法是在没有减去资产残值的情况下,用双倍的直线法的折旧率与该固定资产每年的账面净值计算出的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公式为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年折旧额=该年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通过以上公式我们可以看出,双倍余额递减法虽然折旧率不变,但所计算的折旧的基数逐渐减少,所以相应的折旧额也就随时改变并递减。(2)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是将逐渐减小的预计使用年数与年数总和的商作为每年的折旧率,与固定资产的价值的乘积得出折旧额的折旧方法。年数总和法的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从上述公式我们可以得出,年数总和法折旧率与年数大小成反比即随着使用年数而逐渐减小,而且所要计提的基数不变,从而最终实现了加速折旧。

各种折旧法的实际比较:某生产设施原价为5000万元,预计净残值1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则其每年的折旧额分别是多少(用各种折旧方法分别计算)

直线法:每年的折旧为(5000-1000)÷5=800

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折旧率=2÷5×100%=40%

折旧额:第1年5000×40%=2000 ;第2年(5000-2000)×

40%=1200; 第3年(5000-2000-1200)×40%=720;第4、5年

(5000-2000-1200-720)÷2=540

年数总和法:第1年 (5000-1000)×5÷15=1333;第2年(5000-1000)×4÷15=1067; 第3年(5000-1000)×3÷15=800; 第4年(5000-1000)×215=533;第5年(5000-1000)÷15=266

从上图我们可以看出直线法与加速折旧法在本质上的不同,直线法呈现水平直线型,而双倍余额法跟年数总和法均为递减趋势,突出的加速折旧的现象。

三、几种固定资产方法的特征及比较

(一)年限平均法:在简便易懂的优点下同样也有很多的缺点,因为年限平均法只注重平均计提折旧,所以该方法对折旧所使用的时间很看重而不注意固定资产使用时的磨损使用的情况,而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必定会经历修理、变旧等实际情况的产生,每年的折旧也必不相同,但年限平均法因为每年所提折旧相同,与实际情况并不相同,所以计提出的折旧并不准确可行。

(二)工作量法:因为工作量法与年限平均法很相似,所以其也具有年限平均法的操作简单、易理解的优点,但工作量法的计算与工作量有很大的关系,而工作量并不是具体的数值,它是人们估计测量而得出的,其中会存在着很大的误差。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这种折旧方法为加速折旧法,其有别于年限平均法跟工作量法的平均计算,因为该方法在计算折旧时计算基数随着计算次数的增加逐渐变小,因此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折旧率不变的情况下逐渐减小,使得前期多计提折旧,后期少计提折旧,这就较符合了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则,较能体现折旧规律,所以此方法相对其他方法来说是在资产折旧方面是合理的。

(四)年数总和法:此方法也是加速折旧的一种,也具有早多提折旧,后少提折旧的特点,因此对于加速折旧法,虽然计算方法并没有其他两种方法简单、便捷,但其所计提的折旧能很好的反映收入与费用的合理配比关系,并能降低无形的资产的消耗的优点使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的更准确。

四、固定资产折旧及折旧方法对于利润的影响

企业的成本与费用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利润,又因为在会计实务操作中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会计入各种费用之中。因此我们企业在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的同时,也就选择了不同的利润。

五、固定资产折旧及方法对于企业纳税的影响

企业纳税是企业计算利润等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税法制度有比例税率与累进税率,比例税率是不管课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利用同一种税率计算企业税额的一种方法,比例税率因为税率不会改变,所以使用加速折旧法能够在前段时间计提的折旧金额会比后段时间多。从而形成了前期折旧多,使得利润变少,纳税额也就随之变小小,而后期折旧少,利润变多的情况下纳税随之变多的现象,虽然纳税额并没有变化多少,但在纳税时间上具有一定的优势,起到延期纳税的目的及作用,这多很多纳税额不能及时缴付的企业有一定的好处。

以上文中所述的例子,假设第1年至第5年的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2800万元、2500万元、2600万元、2500万元,所得税率为33%,则我们可以得出

直线法:纳税额为(3000-800)×33%+(2800-800)×33%+(2500-800)×33%+(2600-800)×33%+(2500-800)×33%=3168

双倍余额递减法:纳税额为(3000-2000)×33%+(3000-1200)×33%+(3000-720)×33%+(3000-540)×33%+(3000-540)×33%=3300

年数总和法:(3000-1333)×33%+(3000-1067)×33%+(3000-800)×33%+(3000-533)×33%+(3000-266)×33%

=3633.3

我们可以看出直线法每年纳税额保持水平,而其他方法则呈现明显上升趋势。

累进税率的税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与税基成正比,通常企业会在此种情况下选择年限平均法,这是因为在税率发生变化情况下,年限平均法有效的将折旧均匀的分配到每一年,从而使纳税金额较平均,但是使用加速折旧法会使在后期利润高的情况下税率高使得纳税额过于集中,纳税负担过重,导致企业有可能出现逃税、漏税等违法乱纪的现象。

参考文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