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施工合同范本;缺陷;分析;对策
1 建设合同示范文本体系不全,施工合同范本适用范围过大
合同文件是一个有机的整体,需要前后统一,符合管理模式的需要。但目前,我国施工项目的承包不仅采用分阶段发包,建设设计――施工全过程承包、专业承包模式已得到普遍应用,但建筑领域的合同范本体系不全,没有适用于设计――施工全过程、专业工程等不同发包范围的示范文本,也没有适用大中型和小型等不同规模的施工项目的合同范本。因此实践中,无论采用总承包还是专业分包、无论建设项目的规模大小,只要是关于施工项目的发包,业主基本都采用施工示范文本,未能结合工程实际全面地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 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过于笼统,未起到履约担保的作用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金。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
这一规定未对担保的内容进行规定,仅是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规定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的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
没有全面的履行合同责任就是违约,在施工合同的履行中,违约的情形比较复杂,也比较具体,除了合同工期、质量与价款的违约情况外,还有诸如变更项目经理及主要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不按规定提供临时设施等等,特别是项目主要管理者的更换虽然不是违反合同的主要表现,但对项目的实施影响非常大,应当作为履约担保的主要内容。
在贵州省的一合同价款为6个亿的大型经济适用房项目的招标中,某集团公司为了能够中标,在投标文件的项目人员配备中,配备了技术力量非常强的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为获得一级项目经理的孙姓经理。顺利中标后,在项目开工前,该集团公司称该孙经理因为违反计划生育,被开除公职,要求由另一王姓经理接替。最近几经协商,承包商如愿撤换了项目经理。
[BF]3 合同条款不公平,过度强调保护业主的利益[BFQ]
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业主在招标文件中已经明示,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方能参加投标。业主利用招标人的主动地位、利用其买方市场的优势,在招标文件中提出较为苛刻的合同条件,将合同风险尽量多地转移给承包商,对业主的义务规定不明确,合同条款缺乏对业主的有效约束。
3.1 竣工结算款支付时限的规定不明确
在施工合同范本33条款中对竣工结算进行了规定: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商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与结算有关的资料,双方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28天内进行核实与确认。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这些规定似乎非常清楚明确,作为承包人在56天内就可以同发包人办理完竣工结算,得到工程尾款的支付,但这一结算时间是以无正当理由为前题的,其实在实践中,发包人会有许多正当的理由来拖延竣工结算。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按进度付款,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后停止支付,待部门审定施工结算后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质量保修期满后付清余款。
竣工结算款待审计部分审计结束后方予以支付,审计部门何时审计结束没有具体规定,使得很多工程由于审计部门长期未进行审计,承包人得不到竣工结算尾款的支付。
3.2 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过低
业主为了防范工程支付超额的风险,往往会在合同中规定较低的工程进度款支付额度,有的工程进度款支付还不到70%,按照正常生产要求,施工企业需要垫资比例高达30%以上,对施工企业来说是个沉重的负担。一方面,大多数中小型施工企业财产非常有限;另一方面许多施工企业的积累非常少,就拿我国实力最强的施工企业――中建集团来说,其国内分公司的利润率都达不到5%,其帐上资金基本上只能维持日常运转,对项目根本不可能有资金支持,项目部也就不可能用自有资金作为流动资金。在这样的情况下,项目所需要的流动资金靠项目施工过程中自我消化,于是就出现了施工企业拖欠民工工资、拖欠供应商应付款、虚报工程量等等问题,是行业的根本原因。
参考文献
[1]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1999-12-24.
[2]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一)》,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年1月第一版.
作为昌平供电公司工程建设处,每年我们都要投资建设若干个变电站工程,而作为工程建设处的一名技经管理专工,在工程竣工投产之后还要面临着工程审计工作。作为一名审计人员,以发现问题为己任;而作为一名技经管理人员,以不出问题为首要出发点。自己作为一名技经管理人员,在同审计人员的博弈当中,也发现在不少在平时的工程管理当中的一些问题,下面我从技经管理的几个方面来阐述如何加强技经管理来避免审计风险。昌平供电公司基建工程技经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委托设计、施工及监理招投标、参与概算审核、签订相关合同、开展现场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竣工档案归档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同时配合财务人员进行工程竣工决算等。
1工程可研及概预算管理环节
此环节审计工作的重点是:是否有可研及概算批复文件,即工程竣工、结算及决算完毕后,最终版可研、初设审定概算书及相应批复应该齐全,否则费用的支出没有依据。由于以前工程管理不到位,导致曾经出现结算过后有审定概算书,却没有批复的情况,甚至出现批复和审定概算书不一致的情况,这些情况表明我们在概预算管理环节上还存在一定的漏洞,需要我们今后高度重视。
2工程招投标管理环节
基建工程招投标工作应当依据和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和北京市电力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开展。实际操作过程中需将招标申请报北京市电力公司物资部审批通过后,将招标资料报送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公司,由其作为公司编写招标文件,开展招投标工作。有几个在审计中出现的问题需注意:
2.1招标手续不齐全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以上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根据以上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单项合同估算价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可以不招标,但必须出具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不招标批复,比如:对于勘察设计不许招标的,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招标管理部门需在《北京市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登记表》上签署意见“:项目审批部门批准该项目不进行招标”,对于监理工程不需招标的,经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标监管处盖章认可“监理免招标”,未进行招投标工作,直接发包。以上手续必须齐全,此单项工程的招投标手续才算完整。
2.2要严格审核招标文件
要对招投标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进行仔细审核,现在公司招投标实行的是工程量清单格式,且由于设计深度不够,往往都是用初设图纸进行招标,要对招标文件中的工程概况、施工内容、工期、工程量清单、招标人采购物资表(甲供材表)等内容进行审核,特别注意的是工程量清单中每项施工内容所使用的计量单位与甲供材表中的单位不一致时,要换算清楚,例如:组和个的情况;另外,在招标时要将土建工程和变电安装工程的工作界面划分清楚,哪些是土建的工作,哪些是变电安装的工作要搞清楚,避免将变电安装的工作纳入土建的招标范围内或者将土建的工作纳入变电安装的招标范围,这就需要技经人员同工程管理人员仔细核对清楚。
2.3先施工后补招标手续
由于个别区域存在电力需求迅猛的,好多工程不等办理完前期手续就要马上开工,导致存在先施工后补招标手续的情况出现,这个问题已经成为审计工作中比较常见的问题,几乎每次审计都会遇到。我认为需要加强前期规划工作的深度,提前根据地区电网现状及发展趋势开展前期工作,准确的预计哪些地区成为用电负荷增长地区,需要增加变电站,这就要求电网规划人员的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3合同管理环节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需执行《北京市电力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合同文本应优先采用北京市电力公司标准合同范本格式,并由各部门的合同承办人通过经济法律管理系统审查会签后签订合同。。。上面是现行公司签订合同的流程,在实际操作中,有几点需要注意:
(1)需加强对合同对方资质的审查。在以往工程审计中,有出现工程合同对方资质等级不够、资质过期、营业执照未年检等情况。合同承办人应当对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进行审查,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并在签订合同时上传到经济法律系统中,以便合同会签人员对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2)注意合同签订时间。在以往工程审计中有出现“××工程先施工后补招标手续及资料、后补签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先签合同、先开工”等情况。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订施工合同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方可开工的规定,时间上首先不能有错。
(3)加强对合同文本的审查。由于现在采用的是北京市电力公司标准合同范本,需根据不同情况填写合同内容。由于曾出现过合同对方私自乱改合同条款的情况,技经专工需对双方填写完毕的合同范本进行仔细审查,避免出现有损公司利益的条款。
4现场过程造价控制环节
现场过程造价控制工作是国际上大型工程通行的造价控制方式,即委托专业造价咨询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阶段化造价管理的一种造价控制方法,将工程造价管理关口前移至实施阶段,将造价管理中的结算事后把关改变成事前、事中控制,以保证造价管理的及时性、真实性、控制性,为合理、及时地完成工程结算创造条件,达到了合理确定造价、有效控制造价的目的。根据北京市电力公司基建部《关于基建工程全面执行现场过程造价控制和印发现场过程造价控制示范文本的通知》(京电基[2010]93号文),凡新开工的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纳入基建管理的随路建设沟道等基建工程均开始执行现场过程造价控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实现阶段结算。
(1)变更签认手续要齐全。施工过程中采用现场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其中一个目的就是要保证及时性及准确性,即当时发生的情况当期必须计量确认,否则不能纳入最终结算。这就要求不管发生了设计变更还是变更设计,都要求施工单位出具相关单据表格,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认可,同时要附上变更简图、变更预算,缺一不可。。
(2)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用的支出审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是指根据电力行业安全文明施工与健康环境保护规范,在施工现场采取的安全文明保障措施所支出的补助费用。根据《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与健康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有:现场主要的安全文明设施(安全围栏“、四口”防护杆、安全网、安全标识牌等)、现场健康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的淋水降尘、现场土方覆盖、现场道路清扫、施工现场的区域清理、垃圾清运、施工人员佩戴的安全帽、毛经、工作服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及机构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施工检查制度等)。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专款专用,财务部门设立费用支出情况备查,工程结算资料中要提供专款专用、实际支付的依据”。要保证此项费用的支出合理,不超概算列支金额,且工程管理人员要配合技经人员做好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建设的审核,确保做到专款专用,用到实处。
5工程结算管理环节
关键词:基建审计 审核 规程
为了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提高竣工决算的质量,正确评价投资效益,总结建设经验,改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使竣工决算审计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七条,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对项目审计的有关事项整理如下:
一、近年来,随着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扩大,基本建设审计工作日趋重要,基层基建投资审计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引起我们的重视。为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审核行为,特制定了本规程。
二、基本建设项目审核包括工程造价审核和基建财务审计。其中工程造价审核包括内部基建审核出具内部审计报告和建设单位委托由造价公司出具审核报告。具体工作规程如下:
三、建设工程造价内部审核工作规程:
建设工程造价内部审核工作分审前阶段(也称计划阶段)、审核阶段(称实施阶段)和出具审计报告阶段三个环节来具体实施。在工作过程中要做到各阶段工作目标明确,前后照应,统筹兼顾,确保总体项目审核质量。
(一)审前阶段
1、审前阶段工作内容是做好进入审核实施阶段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按工作计划或领导安排,进驻被审单位。
2、由项目负责人统一向被审单位提交所需材料清单。并督促建设单位按要求提供齐全,做好材料交接记录,对限期未能提供的,要求被审单位写明原因。
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包括:
①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各类建设合同等资料。
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及正式下达的基建计划等文件;
③项目工程峻工图、竣工内业资料、工程结算书(或经初审确认的工程结算书)、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竣工资料等审核工作所需资料。
。
3、召开审核会议,确定审核时间,了解项目基本情况;重点是明确项目审核的工作内容、范围;组织学习有关法规。
4、确定审核人员组成审核组,做好作业分工,落实工作责任,针对不同专业知识的要求,由相关专业人员分别负责土建、水电、设备、安装、公路等审核工作。
5、各专业参审人员提出各自的工作计划及审核时间,(不含与施工单位核对时间)并提出负责所审核业务存在的相关问题(图纸、变更、签证的),同时负责审核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审核资料合规性,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审核资料应认真使用保管。
6、由项目负责人协调解答各专业审核人员提出的问题,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
(二)审核阶段
工程结算审核阶段是项目审计过程中的重要实务阶段,是保证项目质量,取得审核成果的关键环节。审核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职业谨慎和职业道德,认真落实审核工作计划要求,严格遵守各项审核工作纪律确保审核工作质量。
审核人员首先应进行工程经济管理的审核,具体包括:
1、审查项目设计概算
①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图纸,概算指标,各项费用定额,取费标准、建设地区自然、技术经济条件和设备预算价格等资料,审查项目设计概算是否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是否超规模、超标准或缺项漏项、投资估算不足或高估等现象;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②审查是否按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是否有无资质而自行组织招投标等行为。
③审查建设合同,看是否签定工程建设合同,合同签定是否合规,是否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等。
④审查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看其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合规。
⑤审查项目验收情况。看是否按规定履行竣工验收(或初验)手续,验收文件是否合规等。同时应查验现场,看是否存在工程质量问题。
⑥审查勘察、设计、监理及施工等单位是否具有相关资质。
⑦其他与建设项目审核有关的所有问题。
对工程经济管理的审核要做到有法律及规章的依据,有相关的审核依据条款可查。
2、审核人员进行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核
①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工作;工程预算;工程招标标底编制说明;工程价款结算;竣工财务决算资料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等;项目是否按批准概算执行,有无提高建设标准和扩大规模等;主要材料取价、设备购置价格是否合理;费用计算是否符合规定;重大设计变更是否合理,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等;审核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符合条件等。
②审查依据包括:国家和地方统一制定的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人工、材料价格、价格调整指数等相关取费规定;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专业定额;工程竣工图;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工程建设合同;工程监理报告;设计变更情况报告及核定单;竣工验收证明;建设单位现场签证。
对公路项目的审核要依据项目招投标时约定的〈招投标文件范本〉,对结算进行审核。
③审查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工程预算是否控制在概算允许范围以内;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与换算、费用和费率计取是否合理、准确;审定项目工程预算、竣工结算造价。
④审查步骤包括:收集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根据项目技术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审查方案;组织初审;根据审点深入现场实地调查;复审并出具审查结论。要求各种计算数据要做到准确无误,条理清晰,字迹工整,一目了然,如实填写查证核实单。审核人员应将每日工作情况编写《审计日记》,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审核结果。
(三)审计报告阶段
撰写审核报告阶段是实施项目审计全过程中的最后总结阶段。
1、审核人员应将上述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审减的工程造价,进行汇总整理,编制相关工作底稿:
①填写“审核情况明细表”审核人员应签字,核实单后面应附有具体审减的计算依据、过程相关证据;
②填写“查证核实事项记实”审核人员应签字,核实单后面应附有相关证据;
③填写“工程结算审核书”审核人员应签字,核实单后面应附有相关证据;
④填写“项目审核汇总表”,汇总表后面应附有相关工程审核明细表及证据。
2、审计组各专业参审人员审核工作完了后,撰写规范的本专业的审计报告。各专业审核人员应依据查证核实单中记录的问题及有关资料撰写分项报告。要求一律按正规报告范本规定的格式撰写,具体内容: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投资完成情况、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评价、审计处理意见、审计建议等。
各审核人员将上述完成的工作及底稿,全部移交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统一与施工单位及被审单位交流审计结果;并经被审单位认可后签字盖章;由项目负责人将分项报告汇总后撰写出最终审核报告。
(四)审核材料的归档及保管
1、各部门及审计组出具各类审计报告,必须经审计组长审核签字后交领导审批,方可出具正式审核报告。
2、正式审计报告行文必须经领导审批签发。
3、审计项目终了后,项目负责人负责在15日内完成审计资料的整理装订工作。
4、审计档案管理人员,要主动及时做好审计档案的归集工作,审计报告登记编号在15日后,审计档案管理人员要向审计项目负责人督办、催收。
5、审计档案要进行分类保管及编号登记。审计档案一经移交入档,任何人不可随意调出。
6、审计经办人员或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须调档借阅,必须经领导同意批准。
我们说招标文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它和施工合同的关系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或多或少总有些争议存在,如果不明确这一点,对于我们的工程造价、质量以至进度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作为一名工程造价审计人员,我们在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么一种情况:双方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签订了合同而在正式合同文本中却又没有提及招标文件,此时招标文件是否应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对此应作具体分析。;第二,招标文件没有而施工合同有的内容;第三,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都有的内容但不甚一致。
那么,招标文件是否应当成为合同组成部分呢?持否定态度的依据无非有二:一是在施工合同范本中不包含招标文件;二是招标属于要约邀请。下面我们就这两种观点作个简单分析。
首先,我们分别来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第2条 、《合同法》第12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的内容。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第2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2.1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是一个整体,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招投标工程); (3) ; (4) 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适用非招投标工程); (5) 本合同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 (6) 本合同通用条款;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 图纸; (9) 工程量清单;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11)发包人和(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12)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或由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4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虽然合同范本中未对招标文件的列举,这也不能成为束缚合同当事人意志的枷锁。招标文件属要约而非要约邀请的载体,它应当是、实质上也就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随便翻开现在的一本招标文件,从项目概况、投标须知到技术要求、合同条款、评标办法,无不是厚厚的几十页甚至上百页。投标人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它们都纳入自己的投标书中,狭义的合同协议书更不可能把这些内容写进去。由此产生的后果是,对于那些投标书或者合同中都没有涉及而招标文件中却已经明确的内容,在合同实施阶段就很难操作、实施,经常造成纠纷。尤其是一些国家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主管人员或者确实是由于专业上的不懂,或者是经不住中标人的利诱,在签订合同时放弃了招标文件中对自己有利的一些条款,或者降低了对中标人的要求,从而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利益。 2、 《合同法》第12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这里是“可以”而不是“应当”,是“参照”而不是“按照”,有此可以看出示范文本的效力。
3、我国《招标投标法》不解决合同法的问题,不涉及合同是否成立的争议,而是赋予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的义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这一要求实际上已经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来约束双方当事人。即使在正式合同文本中没有提及招标文件,但由于招标文件是他们订立合同的基础,因此解释合同条款和权力义务内容时,招标文件是重要的补充。
其次,对招标文件是否应做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这一问题,目前理论界将招标文件视为要约邀请。这种说法是不成立的。因为:
建设工程招标的实质并非是要约邀请,而是要约,我们来看看要约的要件:
①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②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③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④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把建设工程招标的特征与这些要件逐一分析对比,不难发现建设工程招标是具备了上述四个条件的:
①招标人为某种特定利益,向特定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可能面向不特定的人,但招标文件必然向特定的人发售,而且其人数一般都有明确的);
②招标人通过投标人的竞争,与“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订立合同。招投标法也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由此推断,招标的目的是与投标人签订合同;
③招标人通过开展投标资格预审、通知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址等来选择向自己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投标人发出要约,如果是在邀请招标的方式时这种选择性意向更为明显;
④招标文件对订立合同内容的要求一般都十分明确、具体和肯定,以便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并编制投标标书。
关键词:高校基建管理创新
1基建管理机制创新的本质与内容
基建管理机制创新的本质是指创造一种更有效的资源整合模式,它既可以是新的有效整合资源以达到基建管理目标的管理模式,也可以是制定新的目标和方案等细节方面的管理模式。具体说来,它至少可以包括下三种情况:
1.1提出一个新的基建管理方式。一个新的管理方式或能提高管理效率,或能使人际关系协调,或能更好地激励员工,这些方法都将有助于人力资源的有效整合以达到基建管理的目的。
1.2进行某项基建管理制度的创新。基建管理制度是基建部门行为的规范,创新的制度能使基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1.3创设一个新的组织机构并使之有效运转。基建管理组织机构是基建管理职能部门管理活动有序进行的支撑体系。一个新的组织机构若能在工程管理实践中运行良好,取得较好的效果,这就是一种管理组织机构的创新。
随着招生规模的逐年扩大,高校的基建投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因此,高校基建管理机制的创新是高校事业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而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消除管理制度缺陷、规范管理行为、建设基建项目“阳光工程”是基建管理工作的最终目的。这就要求我们在科技水平和管理理论进步的客观条件下持续创新。
2基建管理机制创新的原则与方式
2.1反向思维原则。反向思维是指与一般思考问题方式不同的思维方式。从人们没有想过的或认为是不正常的事情中加以思考,从中发现问题;从人们对某一问题通常的考虑方式中调换位置,从其他角度考虑。通过这样一些反向思维,通常可以得到许多创新的灵感。
2.2交叉综合原则:交叉综合原则是指创新活动的展开或创新可以通过各种学科知识的交叉综合得到。目前,科学发展趋势是综合和边缘的交叉,许多科学家都把目光放在这两个方面,以求创新。管理作为一门科学,它的创新发展过程也呈现这一态势。
2.3加一加二原则。管理创新的加一加二原则,是指在自己现有的特色管理或在别人先进的管理思想、方式方法上进行顺应或逆向式的有新意的进一步提高。这里说的现有的特色管理是指自己独有但尚未系统化或完全成型的管理;所谓顺应式是指顺延别人的发展趋势,而逆向式则是指在别人的基础上逆其发展趋势而行。加一加二就是对上述含义进行大胆探索得出新的管理思想、方式方法,简单地说就是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有创意的提高。
基建管理机制创新的方式,一是用新的科学技术、新的学科知识来研究、分析基建管理机制的问题,如此一来,就可能得到不同于以往的看法,这便是一种管理创新的灵感。二是将以往的学科知识、方法综合起来,系统地看待管理问题,这样也能形成一个创新的灵感。
3高校基建管理机制创新的思路
基建管理机制与制度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它必须在实践中得到不断的修正,并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先进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手段的出现而不断升级和补充,同时删除落后过时的管理模式与方法,随着新的基建管理创意的出现与逐步付出实施,管理机制与管理水平也就得到改善与提升。
基建管理机制创新涉及到基建管理的诸多方面。比如:
3.1工程结算审核模式的创新学校基建职能管理部门依照规定理应行使工程结算初审职能,但在具体的工程结算审核工作中,有些基建管理职能部门放弃了工程结算初审职能,将工程结算交由审计代劳,这样做,面临的情况可能是审计处聘请的造价咨询公司的一个造价工程师就能基建处与施工方或材料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现场签证,其要害部位材料定价的拖延会导致工程阶段性的窝工甚至停工,如此一来,基建部门将处处被动。其实要解决这个问题并不难,首先,从上看审计职能不能代替基建工程结算初审职能。国家规定基建工程项目要进行审计是要对基建工程结算进行审计监督。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如果审计代替结算审核,那将无人监督审计,这与审计制度制定的目的不符。转贴于
二是如果基建结算因为要审计监督就放弃,实属此地无银三百两。其实,在工程结算审核的基础上有少量的审减额其实是很正常的,因为工程决算本身就非常复杂,所进行审核的依据是国家现行定额与相关文件,它并没有对工程中出现的所有现象与工作均作出明确的界定并确定相应的计算方法。正是因为工程结算涉及到很多不同的计算方法和不确定因素,基建审核过的材料再拿到审计审定必定不会是完美无缺的。其次,不但不能因为在基建结算审核后存在审减额就放弃基建工程结算审核职能,而且还应该加强。审计可推出“跟踪审计”,或运用“加一加二原则”创新性地推出“跟踪结算审核”。即:自工程准备开始至工程合同、施工、验收、决算等过程进行全过程跟踪,并对涉及到工程决算的数据在事件发生时就予以现场确定,包括隐蔽工程、合同协议以及对有不同计算方法的问题达成协议,对定额规定较明确的工程量与取费认真审核,保证工程结算审核的质量。
3.2工程项目管理创新工程项目管理是高校基建管理工作的核心,其内容涉及到各类工程合同、施工材料选定、工程质量控制等诸多方面,这里我们仅就日常管理工作中频繁涉及到的施工合同与施工材料的确定两方面管理模式进行探索。
“防腐反腐”是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基建工作首当其冲。防止“”、建设“基建廉政工程”客观上要求有完善的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要求权力的流动与相互监督,这必然也会形成办事程序多、周期长的局面。一般来说,以工程材料的选定到招标文件的制定以及施工方案的审批,均得经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基建处、审计处再到院领导这几道审核关,如此,一件事办下来可能需要几天的时间,如果遇上其中某个环节的拖沓,时间将更久。这就出现了一个工作效率与廉政制度保障如何兼顾的问题,即如何既做好“基建廉政建设”,又保证工作效率。
其实,我们分析一下就会发现,工程合同无外乎是总包与专业分包合同,工程上使用的各种材料绝大部分是常用材料,新型材料并不太多。因此,可以充分利用计算机数字技术发展的成果,对工程管理进行技术创新。可联合审计和纪委对工程材料建立一个工程材料数据库,并组织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将曾经使用过并在使用后证明质量有保证的材料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质量等级、价格等指标输入到工程材料数据库,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丰富和更新这个数据库。这样,各项目共享这些资源,可以减少各项目各自为战、重复性地进行工程材料的选材和定价工作,以及由此带来的层层请示汇报。当然,为了保证这个数据库的合法性与被认可性,数据库的建立和管理可由基建、审计、纪委三方派人共同完成。同样,对于总包与专业分包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也可以把已经做过的项目的招标文件和合同拿出来研究,结合其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优化和补充,形成总包和各种专业分包招标的文件和合同的范本,以后再遇到这类工程中时只需在范本上填入具体项目的特征值即可。这样,日常的工程管理工作中90%以上的重复性工作可以消除,工程管理也愈加规范,工作效率也将大幅度得到提高。
4结束语
高校基建管理机制创新的涉及到基建管理的诸多方面,上面所述只涉及到其中两个方面。发现现有机制有问题,只要认真思考、运用管理创新的原则和方法形成新的创意,在工程招投标模式、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管理方法手段和“基建廉政工程”建设等方面,不断创新,就能不断提高工作效益,解决基建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应对新形势下基建任务的巨幅增长,不断提高基建管理水平,为促进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超级秘书网:
参考文献:
[1].招标投标中的建设成本分析[J].建设监理,2002(2):33-35.
随着国家对公共医疗卫生单位的建设投资不断加大,卫生部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39号,卫生系统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1 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内容及模式
1.1 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指从建设项目决策、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结(决)算阶段等全过程的技术活动及参与单位的相关经济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并提出审计意见或咨询意见。
1.2 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主体有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三种。 目前医院内部审计的执业资格受限,一般委托具有工程造价资质的社会审计机构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
2 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风险类型
第一、内部风险。
(1)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定位不准——产生风险。
全过程跟踪审计因为时间长、审计涉及环节多、审计关系复杂,很容易使审计人员越权,导致职责交叉、重复来参与和评价工程项目事项,造成审计工作的越位和缺位。
(2)对全过程跟踪审计理解的偏离——产生风险。
1)对跟踪审计的监督、评价作用认识不够充分,审计工作有阻力
单位领导层认为只要通过基建项目跟踪审计,就能使工程投资得到全面有效地控制,实际工作中全过程跟踪审计不可能将所有问题都能审计出来。
2)相关部门不配合,导致审计效果受限。
①单位项目管理部门认为全过程审计就是跟踪监视,因而不积极配合,对需要审计的事项不能及时送审或不全面送审。
②单位领导层为了赶进度催促审计(如工程进度款审核)特别是国投的专项资金项目,使审计报告容易出现偏差。
(3)内部审计的专业水平不高——产生风险
1)内审专业上的局限性导致审计结果无法全面。 医院内审主要是财务专业为主,受专业方面的局限性, 在有些问题上产生妥协而影响审计结果的客观性。
2)与各方沟通工作不到位导致无法跟踪审计的风险。
审计人员受到职业思维影响,而是机械地、教条地看待和处理问题,不能及时地与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导致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受到影响。
第二、外部风险。
(1)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不完善——产生风险。 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一种全新的基建工程审计模式,目前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无法对其审计工作的好坏进行客观的评价,给审计风险的规避带来难度。
(2)受审计工作环境的影响——产生风险
1)工程项目的现场环境,导致审计性受到影响。 开展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审计人员需要参加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协调会并需表明态度,这也是审计人员难以掌握的。
2)审计的相关环节不全面,导致审计监督缺位。
①在全过程跟踪审计实践中,因项目前期决策权目前大多数停留在领导层,审计人员很难介入,使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监督作用无法有效发挥。
②我国目前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当招标结果经专家评标确定后,不合理的价格以合法的形式反映在施工合同中的情况时有发生,等到最终结算审计时审计人员就没法更改,使审计结果与实际预期产生偏差。
③收费不规范,导致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全过程跟踪审计委托收费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后通常采取的是基本审核费+审减额按比例提成的方式计费。如果跟踪审计发现的过程问题多,竣工结算审计时审减额就越少,按审减效益的收费酬劳就越少。
(3)监控不到位——产生风险。 有些社会审计机构未涉足过跟踪审计,片面理解为全过程造价咨询,没有考虑委派的工程师是否能够胜任工作。
3 对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风险的防范对策
医院基建专项资金项目审计是一个连续、全面、系统的工作,必须防范进行跟踪审计工作的各种风险。
3.1 首先要制定工作计划。在开展跟踪审计之前必须明确目的、内容、程序、时间及相关部门的职能,各部门各司其职,跟踪审计到位而不越位。
3.2 其次对跟踪审计的目标等要广泛宣传。单位内部加大审计宣传,明确全过程跟踪审计并不是取代基建项目管理,而是促进项目管理实现工程目标;但是与原来任何一种审计一样不能杜绝风险只能减少风险。
3.3 拟定跟踪审计的操作规程。拟定具体的全过程审计操作规程,明确跟踪审计介入时间、审计方案准备、审计实施等一系列程序和文书制定的规程,保障跟踪审计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4 营造良好的审计工作环境
(1)明确跟踪审计参加工程现场协调会的范围和程序。在召开协调会之前要求相关部门提前作出议题,以便心中有数,防止盲目表态。
(2)做好与单位领导层的沟通工作,审计是为领导层做决策提供建设性的咨询意见。
(3)提升跟踪审计的服务意识,处理好依法审计与项目进展、质量之间的关系,制定有效的分歧解决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
3.5 加强对中介审计机构的考评和监督
(1)遴选中介审计机构及跟踪审计工程师。重点以信誉、质量、业绩、资质、管理水平、取费、工作方案及工程师的资质等综合因素来考评。
(2)委托合同的约束。除了签订合同标准范本外,各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补充签订附加协议条款。
(3)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多方会审。对审计结果要交给单位项目办、监理、施工方分别复核定案后,内部审计才反馈给审计机构并出具审计报告。
3.6 提高内审的综合能力水平
(1)加强内审人员的综合能力学习,尤其是沟通协调能力。内审要主动和项目办现场工程师、监理、预算员及审计机构的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
(2)做好送审前的内部初审工作。首先要求保证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其次是内部审计做好签证资料的鉴别。
综上所述,随着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开展,不断得到各单位领导层的认可和高度重视。很多医院基建项目都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内部审计负责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同时必须加强对跟踪审计的风险管理,才能全面地提高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1] 周和生.《建设项目管理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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