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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的基本要素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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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的基本要素范文1

[关键词]初中历史 教学方法 初探

历史教学手段简单枯燥。旧的历史教学基本停留在“一支粉笔,一本书,一块黑板,一张嘴巴”上,忽视了作为学习主体的学生的感受,由此激发不了他们学习的积极性,中学历史教学,必须通过传授历史基础知识来实现教育目的。在教育思想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化过程中,传统的中学历史教学法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学习历史,最根本的是必须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为指导,逐步学会用科学的方法揭示历史的本质,认识历史的基本过程,分析历史事件,评价历史人物,总结历史经验,探索历史发展的规律。采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的思维能力,除了我们平时惯用的教学方法以外,我们还可以采取更多,更新颖的方法来拓宽学生获得知识的信息渠道;还可以使课堂教学轻松愉快、生动活泼,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

一、文史结合法

在历史课中引入语文教学方法,是完全可行的。自古文史相通,历史与文学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任何文学作品都产生于一定的历史背景并反映某一个方面的社会现实,同样,任何历史内容都是依靠文学形式(有些是实物形式)记录下来的。因此,对历史的表述不仅可以借鉴,而且必须借鉴文学的方法。历史课和语文课的共性实在太多了。把一些语文教学方法运用到历史课之中,可以取得良好的效果。例如:1.引用古典诗歌。在讲东汉连年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灾难时,我引用当时诗人王粲的诗句“出门无所见,白骨蔽平原。路有饥妇人,抱子弃草间。”通过这首诗可以让学生感受到那种凄惨的情景。我国的古典诗歌,是一种独具魅力的艺术形式。用于课堂教学,很能拨动学生心弦,激感,“寓情于理”,“以情动人”以达到以诗证史的理想效果。2.史学、文学与音乐三者相结合。“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这是唐朝诗人王之涣的诗,在讲授唐朝辉煌灿烂的文学艺术成就时,我用音乐的形式,把这首诗唱出来,让学生感受这三者的美妙之处。3.史学与美术相结合。

二、对抗式讨论法

怎样组织和开展课堂讨论一直是历史教学的难点,我从电视台播放的大学生对抗赛节目引起轰论效应中受到启发,于是把这种形式引入课堂讨论之中,很受学生的欢迎。每次讨论前,我设计一个学生感兴趣的题目,把学生分成正方和反方两大组,要求每个人都按题意写成小论文或辩论稿并交给我看。我看完作批示后,把稿子发回给学生,进行分组讨论,互相补充完善本方观点。正方和反方各推举4名代表,在班上进行辩论。其程序是:各自陈述意见自由争论归纳总结。最后由老师进行裁判并具体分析双方的辩论得失。他们为了驳倒对方,翻阅了很多书,讨论的场面十分热烈,趣味盎然,往往是时间已到,很多人仍言犹未了。

三、知识串联法

所谓知识串联法,就是抓住历史线索。这线索犹如网之纲,纲举目张,基本知识就会一网而尽。历史知识一般由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几个构成,上历史课必须把这些基本要素讲清楚,这是历史课与其他课程的最大区别。这些要素又可演化成为历史的基本线索,并以这些基本线索把相关历史知识串联起来,好像用线串珠子一样。历史教学抓线索是非常重要的。教学线索反映了教师的教学思路,教学思路又是由教学内容、教学对象及教学条件来决定的。

四、历史故事法

教师在历史课堂上讲述历史故事是教学中一种最常用的教学方法,也是学生最喜欢的,最能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手段。

五、多媒体法

电化教学在我国发展的速度比较快。。多媒体手段教学是历史教学教改中的一种越来越普遍的方法。在实际教学操作中充分利用它们,与教材互相对应,互相补充,构成完整、系统的历史教学体系。为了使教学内容直观形象,生动具体,为了让学生能将具体感知转化为抽象思维,.利用图表活跃学生思维,加深对史实的理解。诱导学生主动探索,积极思考,培养学生多项能力,陶冶学生思想情操,培养史论结合的能力。

六、点面交叉法

。比如讲到世界某段历史时,我就问:“这时的中国怎么样?”历史课的教学点,还包括现实社会的一些“热点”和“焦点”问题,启发学生从历史的角度去思考这些问题。比如:在讲的历史时,结合2008北京奥运圣火的传递,圣火在法国巴黎被抢事件,把历史与现实结合起来,让学生不感觉历史枯燥无味,而是活鲜鲜的发生在我们的身边。

有人也许会认为这样做,上历史课会离题,扯得太远了。。历史课的点面交叉法,目的是在课堂教学中尽量让学生获得更多的知识,并使之融汇贯通。为此,要求教师必须要有厚实的知识基础。俗话说:“给学生半桶水,自己就得有一桶水。

七、讨论法

辩论的基本要素范文2

一、提高教学效果

迫于课时紧张的压力,我们总是在寻求能够提高课堂效率、提高教学效果的有效途径。“学案教学”能够大大提高课堂利用率,减少学生分神的机会。首先,学生在课堂上要时而听,时而读,时而写,时而记,时而思,时而答,可谓多种感官齐参与,使学生在课堂上全身心地投人学习活动。其次,省去了教师在黑板上大量板书和学生抄题的步骤,留给师生更多思考与讨论的时间,’可以扩大课容量。第三,便于学生记笔记,便于学生查阅和复习。学生透过学案,可以清晰地回忆上课时的情景,相当于给学生提供了一份学习活动提纲。第四,使学生更加明确教师的授课意图和教学方法,使学生既学到—厂知识,又学会了学习。总之,“学案教学”适应了素质教育的要求,遵循了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它变教为诱,变学为思,以诱达思,促进发展,改变了传统教学模式中教师灌、学生装的弊端,以导促学,促使学生从“苦学、死学、难学、学会”变为“乐学、活学、易学、会学”。

二、如何实施“学案教学”

1、明确学习目标板块。教学案中要体现出明确、具体的学习目标。即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德育目标。其中,知识目标是通过了解知识结构来实现的,应在学案上明确体现,要求学生运用各种学习手段去完成、去落实。而能力与德育目标除提出要求外,需在实际教学中通过师生具体教学活动循序渐进地来培养与体现。

2、明确重难点板块。知识的重难点是学生学习的困难点、疑点,又是启发学生思维、教学生“会学习”的最佳切入点。“教学案”把重点、难点问题交给学生,有助于引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找出问题,有针对性、有目的的向老师质疑,从而在教师和学生相互交流、相互质疑和释疑的过程中解决了知识的重、难点,并在逐渐引导学生找到“会学习”的切入点的同时给学生一定方法引导和思维启示,让学生自己动脑思考,在探究中加深对知识的深化理解,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设置自学提纲、思考题板块。这是学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此可以强化基础知识的落实,基本技能的培养,较为详尽完整地把握学习内容。

4、设置整理知识结构板块。能使同学们形成一个较小范围内的知识框架,更好地把握所学内容。

5、设置巩固练习板块。这也是学案中的基本要素,可包含识记类、理解类、应用类、创新型、讨论型等多种多样的题目,能穿插在教学过程中,也能作为课堂内容及例题讲解后的巩固训练,以检验所学知识,培养多种能力。

6、设置讨论题板块。此板块主要设置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或综合问题的讨论题,使学生学以致用,同时接触高考。

7、设置自我反思小结板块。主要由学生来总结所学的主要内容和学习感受、心得、收获、体会或提出疑难问题等,以便及时总结得失,弥补知识缺漏,不吃夹生饭,不做欠帐人。

三、严格管理,检查学案

老师要每天检查教学案,严格管理,每周、每月督促学生及时装订,妥善保管,作为复习的重要依据。因为有相当—部分学生由于初次接触学案,又不是常规试卷,往往不加以重视,经常出现不完成作业或弄丢的现象。所以教师应严格管理,从开始就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

四、课堂实施,利用学案

1、基础知识的助学与检查:强调把学生的自主学习同教U币的辅助指导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教与学契合互动。教师可采用提问等方式,让一些学生根据自学所得,对本课各部分知识进行简单概述,并阐述自己的学习方法和体会。老师一方面可以了解学生的知识掌握及学习能力状况,及时纠正学生学习中的偏差;另一方面又可发现一些同学独特高效的学习方法和技巧,从而加以启导和推广。

辩论的基本要素范文3

关键词 历史 教学 学生

中图分类号:G633.51 文献标识码:A

历史学科作为国民素质教育的基础课程,肩负着保持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的重任;肩负着培养新世纪公民人文素养的重任;肩负着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激发学生爱国主义情感的重任。作为国家新一轮基础教育课改的教师,要真正做到把课改的理念落实到教育教学实践中去,就要用心的去为学生构建一个学习的平台,使他们在快乐中学习,快乐中成长起来!是什么原因让历史一个充满科学性,综合性、人文性的重要学科的处境如此尴尬呢?我们不否定中考、高考这种评价制度带来得社会影响,我们的课堂教学是否真正做到了让我们的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积极思考呢?带着这种疑问,笔者重新走进了历史课堂,教学实践表明:学生喜欢体验、参与、探究的历史课堂,更喜欢课堂中为他们提供满足这种感受的学习平台。

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需要良好的教育环境,包括有利于充分发挥学生创造能力的物质环境(如文物、挂图、有关资料等)以及促进学生创造智能发展的心理环境(如情绪、心境、兴趣等)。在教学中应注意到:历史课的知识串联。所谓知识串联,就是抓住历史线索,这线索犹如网之纲,纲举目张,基本知识就会一网而尽。历史知识一般由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几个基本要素构成,上历史课必须把这些基本要素讲清楚,这是历史课与其他课程的最大区别。这些要素又可演化成为历史的基本线索,让学生依据有关史料,通过思考,对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和历史现象产生个人的认识和判断,得出相关的历史结论。同时也让学生在已经学到的知识、能力和方法的基础上,进行知识的迁移。训练学生掌握史识和运用层次方面的学习方法。并以这些基本线索把相关历史知识串联起来。

1改变课堂教学模式,激发学生自主参与,培养创造动机

根据教育的开放性原则,老师想要建构一个民主、和谐、温馨的教学情境。首先教师要拉近与学生的距离,用亲切的语言感动学生,用饱满的情感去感化学生。另外,教师还要理解学生的心情,宽容学生的小错误,耐心指导学生,循循善诱。。对表现出色的学生,夸奖他们:“你学习悟性真高!”、 “你的口才真好!”等,对待学困生,要总是充满诚心、耐心,悉心辅导他们、激励他们,“你一定能取的好成绩!”“你很有潜力,要有耐心”等话语慢慢地走进他们的心灵,使他们感知老师就是他们的良师益友。在课堂学习是轻松愉悦的,感知课堂是他们的地盘,他们是课堂的主人。课堂就是师生共同学习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师生是平等的。点燃学习火花,拨动学习心弦。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一旦对事物产生兴趣,那么他就会始终目标专一,学习也就较为持久。兴趣是学生学习的不竭动力,学生只要对事物发生了兴趣,学生就会高度倾注学习,从而为参与课堂学习活动提供了最佳的思想基础。在教学中,教师应从学生的角度出发,选择学生喜闻乐见的学习方法,使学生乐学、会学,努力营造一个宽松的学习气氛,如以讨论、辨析、导演历史小剧等多种形式,诱发学生进入学习的角色中,在激发其自主意识时,刺激他们的创新兴趣。另外,教师还要允许学生对教师讲课提出的见解(观点、结论)提出质疑,并调动学生参与,如引导若干学生支持或反对教师的某一观点,通过有序的积极辩论,使学生各抒己见,想人之所不想,见人之所不见,能人之所不能,从而优化学生的创造心理环境,激发他们想象的冲动、联想的新颖、思路的开阔,有效调动学生的潜意智能,使之成为创造思维源地。

2允许学生走入“误区”,在思维摩擦中,自省自悟

学生在进行思维中,难免出现错误。教师要引导学生大胆冒险,敢于犯错。尤其要注意引导学生正视自己的探索之误。无错无以自悟和更新,这些思维的“黑匣子”,正是撞开创造大门的金钥匙。教师要善于以“错误案例”催开学生的创造之花,对学生的知识性、结论性、判断性的错误,教师不要马上给予否定评价,要以点拨为主,采取激励、暗示、提醒等方式,促使学生继续思维,认清错源,把改进的机会留给学生自己,在矫正误点的同时,促发学生的自悟,启动他们的创造潜能。如果学生的创意思维超过了教师,教师更应虚怀若谷、积极鼓励,协助学生的思维成果日趋成熟。

3加强学生的实践锻炼,向他们提供动手操作的机会

思维是动作的内化,动作是思维的外现。教师要有的放矢指导学生参与探索性的实践活动,如实地调查、文物考古、模型制造、古画摹仿等,使学生感官与感知并用,劳心与劳力结合,激发思维创新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使学生的多功能思维在实践中得以发挥,促进了学生创造意识的发展。

4扩大信息输入的容量,加强思维“能源补给”

辩论的基本要素范文4

对于法庭辩论究竟能否简化?虽然有观点认为可以简化,即公诉人可以省略对事实的综合以及对犯罪构成的法律适用的论证,直接提出对被告人应认定的罪名及量刑意见,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可仅限于量刑。但我认为法庭辩论不能简化,因为辩护权是被告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法庭不能明示或暗示被告人放弃辩护权,不能辩论的时间。通过审判实践,法庭辩论一则不仅要证实被告人有罪,而且要通过公诉词和辩护词教育被告人悔罪、改恶从新,对旁听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二则既然被告人作有罪供述,其辩论所花的时间自然要比被告人否认起诉书指控的要简短,这也是庭审中自然形成的效果,故也就不存在简化不简化问题了。

任何一项改革都不是孤立进行的,要使普通程序简化审顺利推进,实现改革的最佳效果,必须建立健全与之相配套的互动机制。。

1、进一步征得实质意义上的配合,促进控方起诉书及证据材料的改革。起诉书是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的载体。为了使被告人正确了解公诉机关对自己的指控是否符合本人所实施的行为,应当改进现有起诉书的模式。不能概括写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及适用法律,而应详细写明所指控的犯罪时间、地点、人物、情节、手段、犯罪结果等基本要素和适用法律的有关条款。。这样有利于被告人在开庭前取消侥幸心理,认罪服法;使及早掌握被告人对哪些部分认罪,对哪些部分不认罪及不认罪的理由,从而使控辩双方都可以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提高庭审效率。

2、完善庭前证据展示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机关向移交的是主要证据,故辩护人从看到指控被告人犯罪的证据只是构成犯罪的主要证据,对其中一些细节或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并不了解,而公诉机关在庭前也不了解辩护人所收集的有关证据。尽管公诉机关也有职责收集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但由于控辩双方的职责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也就不同,收集的证据会产生差异。再者,实行普通程序简化审,被告人要放弃某些诉讼权利,如果没有精通法律的律师参与,被告人的某些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势必会受到一定影响。因此,实行庭前证据展示制度对于确定能否适用简化审具有重要作用。从被告方来讲,在了解控方掌握的证据之后,就有可能放弃一些侥幸心理,自觉认罪服法;对控方来说,可以根据辩方的证据,改正某些不适当,甚至是错误的指控。现在普遍实行立、审、执行分立,庭前证据展示应由送达法官主持,由其根据控辩双方对是否认罪及主要事实的意见,决定证据展示的程序。在证据展示中,控辩双方的权利、义务应是对等的,故展示的程度也应相等,双方不能设下“埋伏”,以便在庭上搞“突然袭击”。通过证据展示,控辩双方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均有了详细了解,控方也就可以根据被告方的认罪情况决定是否向提出实行普通程序简化审。

3、要简化裁判文书。简便审所简化的内容也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得到体现。在简易程序判决书向标准化、制式化方向发展的同时,简便审的判决书也应当朝这个方向发展,即简化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及相关证据内容,统一质证,综合评判。在坚持大的原则的前提下,对最高人民关于普通程序裁判文书的格式有所突破和改善,以充分发挥普通程序简便审的优势。审判实践中被告人部分认罪的情况占有很大比例,此类案件判决书的制作,更应如此。

辩论的基本要素范文5

翻转课堂教学模式作为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是顺应当代教育的产物,已经越来越多地得到各个层次学校教师的认可,因为它与传统的教学模式相比,有无法替代的优势。传统的教学模式是老师在课堂上讲课,布置家庭作业,让学生回家练习。而翻转课堂模式完全不同于传统课堂模式,它使学生在家完成知识的学习,把课堂变成老师学生之间和学生与学生之间互动的场所,包括答疑解惑、知识的运用等,从而达到更好的教育效果。翻转课堂模式真正地做到了以学生为中心,发展学生思维能力,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2翻转课堂模式概述

。。它是传统教学模式和新型教学模式的结合,即在课堂上进行教学活动也能随时随地在家或者课外进行教学活动。

3大学英语精读教学的翻转课堂设计模式

3.1翻转课堂模式的基本要素

。。

3.1.2组织课堂活动

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的精髓在于增强学习中的互动,具体是指在教师和学生之间以及学生与学生之间展开的互动。教师从讲授的角色变为学生学习的引领者的角色,这有利于教师更多地了解学生,回答学生的问题,参与到学生的学习当中,能够更好地对每个学生进行因材施教。课堂活动的组织形式应该根据所讲授内容有针对性地设计,可以包括小型讲座、小组合作、辩论赛、简英语演、角色表演讲等形式。每个课堂活动在进行过程中,当学生遇到问题时,教师应及时的给予指导和给出相应的建议。学生也可以在课堂活动中彼此帮助,相互学习和借鉴。

3.1.3即时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

教师可以配合网络指导教学。。。。在课上,学生也可以对练习部分反馈正误。学生根据作业反馈决定是否再次学习本课内容,错误的记忆和理解得到及时纠正。教师可以通过反馈学生对本课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全班学生的整体学习情况,进而帮助教师调整教学进度、难度,制定个别辅导计划。

3.2模式设计

本文以新视野大学英语第四册第一单元TheTailofFame为例。

3.2.1课外拓展部分

。。。再次讲解本文的主要大意和结构分析,有利于扩展学生的写作思路,使学生掌握本单元的写作方法。。

3.2.2课堂学习部分

教师可以用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来组织课堂活动。在学生的课堂活动中,教师应该给予必要的指导和点评,如语音语调是否准确,词汇句法运用是否得体,表达方式是否地道等,必要时需给学生补充一定的英语背景知识,以防止他们出现交际性错误。(1)辩论赛把学生分成两组,大约10人,每组5人,进行辩论,一组的学生赞成出名,因为出名有很多的好处;另一组反对出名,因为出名有很多的坏处。学生可以自由选择是赞成出名还是反对出名,每组的5名学生应有不同分工,有负责陈述的学生,有结语陈词的学生。这种辩论形式既能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也能锻炼他们的思辨能力,更能培养学生的英语思维能力。(2)角色表演课前给学生留的扩展作业,观看电影甲方乙方,并把其关于名利的片段的翻译成英语,这部分内容可以进行角色表演。以组为单位,指定扮演角色的人,课前教师应对其翻译的台词进行校正和修改。在课上,学生进行角色表演。通过角色表演的练习,学生们不仅锻炼了语言表达,同时也体会了名人对于名利的追求就像狗追其尾巴,教师需对其表演进行评价。。小组成员还可以进行角色扮演课文中的情景,练习句型。把每个小组进行编号比赛。小组合作讨论共同完成学习任务,遇到小组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由教师适当引导、点拨。

4结语

辩论的基本要素范文6

如果说就某特定国度的特定时期而言法律是命令,那么把它放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考察,法治社会的法律又是一种永恒的理性对话过程。它是一种“对话”(discourse),乃是指法律是在各种不同的观点及利益的交锋与辩论中不断获得产生、变更与发展;它是一种“理性”(retional)对话,乃是指这种对话在本质上是一种平和而非暴力的说理过程。通过理性说服与辩论,具有不同利益与观点的人们在探索公共利益的过程中达成某种妥协,并使成为法律条文;在法律获得某种方式的实施之后,对它所产生的社会效果又会出现见仁见智的理解,于是又对这项法律的废存或修改进行新一轮的对话。

因此,从长远来看,法律处于不断的发展与变化过程,而在法治国家内,这是一种主要通过对话而进行的过程。

事实上,对话的存在与否,乃是使法治区别于和人治的重要标准。和人治一脉相承,因为-无论是多数人还是少数人的-最后都取决于一种和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任意意志。在国家里,法律是统治者意志的直接表示;根据统治者的喜怒好恶,这种意志未经任何广泛的质疑与辩论而直接强加于社会。相反,在法治社会,法律的最终目的在于促进公共利益,而非以牺牲社会普遍利益为前提的个人或特定团体的利益,且任何个人或集团都没有权力独断“公共利益”的定义。究竟什么是“公共利益”?它如何能以社会代价最小的方式而获得有效实现?它的实现要求制定什么样的法律?这些问题都必须获得自由、广泛与公开的讨论,且不同意见并不因其与社会主流格格不入而受到压制,而是被给予充分机会以证明其合理性,甚至法律本身会反映这些不同意见的部分要求。因此,尽管无论在还是法治下,具备实际效力的法律都必然带有权威性,但如果法律失去了对话,那么它就只能是而非法治的产物。法治和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法律不只是一种强制权力的运用,而更是一种平和理性的以陈述理由为主的说服过程。

在法治国家里,这种法律的对话是由许多主体参与、以多种方式进行的过程。在此只想说明这个过程经常被忽视的一个方面:即在-尤其是具有判例法传统的-内进行的对话。一般认为,是一个判决的地方,而在法治国家,司法判决构成了必须获得有效执行的命令。但另一方面,又首先是一个说服、评理的地方,在内进行的辩论无疑是法律对话的一部分。在一个具体的争议中,带有不同利益和观点的当事人通过其法律人,在法官面前争取对各自最有利的法律解释。法官则尽可能站在中立的位置上总结当事人双方的论点,并作出自己认为对社会最佳的判断。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个零散的案例积累起一整套法律规则,法官们在实际判案中凭经验制作的一块块砖瓦慢慢造成判例法体系的宏伟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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