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品娱乐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用于生产免税产品的原材料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中抵扣吗?购进的办公用品,专票能购抵扣吗?

用于生产免税产品的原材料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中抵扣吗?购进的办公用品,专票能购抵扣吗?

来源:测品娱乐

用于生产免税产品的原材料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中抵扣,购进的办公用品,专票能抵扣。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应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专用的购买方开具专用,并在专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专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