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一)调解与判决有何不同 (1)调解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主持的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有可能都有一些让步和妥协,并不一定完全参照法律的规定。判决则必须由人民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作出的,是有
法律客观:
的。 (2)调解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中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一身判决只能在上诉期内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的情况下才能生效。 (二)调解与判决应当如何正确选择 (1)赔偿是否达到自己的预期,尤其是在产生后续治疗的情况下,由于大多数在实践中对后续治疗费的处理采取实际发生的原则。在此种情况下,若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次性解决,那么当事人可以考虑适用调解,避免再次诉累。 (2)执行问题。选择调解或判决,还可以考虑的因素:调解的时候可以适当要求原告作出一定让步,减少部分赔偿;如果案件涉及对方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为了便于在判决之后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应慎重选择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