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人员成功戒毒后,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但需经过诊断评估和相关程序的批准。强制隔离戒毒所应提前通知决定机关,并通知戒毒人员家属、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派出所将其按期领回。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所外就医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及时通知其来所办理手续。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提前释放的,但是如果当事人已经成功戒毒的,可以提前释放。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第五十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戒毒人员进行诊断评估。对强制隔离戒毒期限届满且经诊断评估达到规定标准的戒毒人员,应当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经诊断评估,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或者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意见,并按规定程序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到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出具的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或者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决定书的,应当及时送达戒毒人员。
第五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在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三日前通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同时通知戒毒人员家属、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派出所将其按期领回。戒毒人员出所时无人领回,自行离所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及时通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
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所外就医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及时通知其来所办理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手续。
拓展延伸
强制戒毒期限是否可提前解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强制戒毒期限是否可提前解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一般情况下,强制戒毒期限是根据个人的戒毒进展和行为表现来确定的。如果在戒毒期间,个体表现出良好的戒毒意愿和努力,同时通过各种评估和监测得出其已经达到了解除强制戒毒的条件,那么是有可能提前解除强制戒毒期限的。但是,这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评估和审批,并且需要确保个体在解除强制戒毒后能够继续保持戒毒状态并遵守相关规定。因此,提前解除强制戒毒期限是需要经过严格程序和专业判断的。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强制戒毒期限是否可提前解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个体在戒毒期间展现出良好的戒毒意愿和努力,并经过评估和监测证明已达到解除强制戒毒条件时,可能会考虑提前解除。但这需要相关部门评估和审批,确保个体能够保持戒毒状态并遵守规定。提前解除强制戒毒期限需遵循严格程序和专业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九条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对依照前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社区戒毒,由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城市事处、乡镇加强帮助、教育和监督,督促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四章 强制隔离戒毒 第二十五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设区的市级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所在地县级、设区的市级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与其就戒毒治疗期限、戒毒治疗措施等作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