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变更程序如下:
《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持我局颁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及下列文件:
1、此事项立等可取。经办人需带以下材料:
A、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B、或受托领证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该企业委托书(固定格式见本页面最下方“相关下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名称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函复印件。
3、公司地址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
4、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
6、其他项目变更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
7、原资格证书经营范围变更应提交(仅指原自营出口变更为贸易流通型出口):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第五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程序对外贸易经营者在本地区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一)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通过商务部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登记表》。(二)填写《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三)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如下备案登记材料:1、按本条第二款要求填写的《登记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