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登记无法取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九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规和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第十条 从事国际服务贸易,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
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具体办法由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