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会判给母方。然而,如果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合与子女共同生活;或者母方没有满足抚养义务的条件,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那么子女可以随父方生活。另外,如果父母双方就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达成协议,并且这不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那么这样的协议也是可以被允许的。
法律分析
按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一般两周岁的孩子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拓展延伸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归属问题是一个关键的法律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决定孩子监护权的问题上,会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依据。法官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父母的状况、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和情感需求等。通常情况下,会倾向于保持孩子与双方父母的亲密关系,因此,共同监护可能是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然而,如果其中一方父母存在虐待、忽视或其他不适当行为,可能会剥夺其监护权。最终的决定将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以确保孩子的健康、安全和幸福。
结语
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一般两周岁的孩子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情况,父方可以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如果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也可以考虑让子女随父方生活。另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也可以准许这样安排。在决定孩子监护权的问题上,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以确保孩子的最佳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