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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生产伪劣化肥的罪名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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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伪劣化肥罪的犯罪构成:

1、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是故意;

3、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

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生产伪劣化肥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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