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吊销与注销不同,被吊销之后债务仍然由公司这个企业法人承担。公司被吊销之后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期间公司仍然具有法人资格,但是不能进行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一、公司被吊销后对股东的影响是什么
公司被吊销后对股东的影响: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应当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应当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被吊销的债权谁该承担
有限公司被吊销债权由公司承担。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因此解散的,需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等事项。
三、注销公司了还能追究法人责任吗?
公司注销了不能追究法人责任。
公司解散后,股东应当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并办理注销登记后,公司归于消灭。由于经合法清算后的公司剩余财产,由股东依法进行分配后归股东所有。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是如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向登记机关提交了虚假文件,仍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注销登记后,仍然可以追究出资人的基本责任和相关民事赔偿责任。公司没有依法清算的,公司股东要对原公司未清偿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