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工资制度
为了规范管理,明确教师福利,不断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我园保育质量和教育质量,特制定《工资制度与奖惩细则》
工资的基本原则是:基本工资(含底薪。工龄,全勤,安全,岗位)其他补贴(工作考核,绩效)
一基本工资:教师底薪根据教学经验及有无资质而定,1:无经验,无资质底薪800元;2.有经验,无资质1100元;3.有经验有资质1200元。4:配班老师600元。 (备注:签合同教师及配班老师工资再加100元。合同期为三年。) 二,工龄工资:
每年九月份调整工龄工资。每年按50元调整。(签合同教师每年
100元
调整)
三:全勤工资;
全勤每月100元。全月无迟到,无事假才能享受全勤待遇(病假除外)。迟到一次扣除当月全勤,并扣除底薪除以30处罚,迟到两次处罚递增。事假一天扣除30元,病假不扣钱。 四;安全工资 1, 2, 3,
全月无安全事故,无家长投诉奖励100元
幼儿出现安全事故,当班老师,保育员扣除当月安全奖励。
因教师看护不到位,导致幼儿被抓伤,咬伤,摔伤的。一次扣除30元。三次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
五;卫生工资:卫生包括自己班级及各自所负责的公共区域卫生。当月卫生达标率100%,奖励100元。反之扣除
六:特长补助。手脑速算+100元,舞蹈,美术,课外活动课,英语,每科各加50元。(每学期每班至少2支舞蹈,每周每班至少三节课外活动课。三节美术课。三节音乐课)
七:要写教学计划,并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教学,教学计划要发到班级群里。按时完成者当月奖励50元。
八:放学时要仔细整理幼儿着装,面容(包括洗脸,洗手,梳头)若家长投诉照顾幼儿不周,一次扣十元。当月累计三次扣除50元。反之奖励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