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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零售交易标的物所有权及风险转移——以淘宝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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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韭主且主u商品与质量理论研蛊网上零售交易标的物所有权及风险转移一…以沟宝网为例口姚迪迪(贵州大学贵州贵阳550025)摘要: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进行的交易其最大特点就是买卖双方订立的是一种电子令同,这种"看得见摸不着"的交易形式对于买家来说存在很大的风险.本文试图严格地从物权法的角度并以沟宝网为例,浅析网购标的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时点、风险承担.关键词;网上零售交易;所有权转移;风险转移.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动产买卖交易出现了…种前所未有的形式,即通过网上交易平台达成电于合同。这种交易平台是指,由专业网络服务公司设立的用于综合性或某个行业交易的虚拟交易空间,平台通过会员、用户等形式为众多卖家和买家构筑一个电子或网络交易rn场。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除法律另有规班的以外,未经费记,不发生效力"所以在网上交易平台上罕有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占有改定是由于某些现实巾的特殊需要,买卖双方先签订协议约定由买家只对标的物间接占有,而卖家在买卖合问签订之后,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段直接占有标的物。同样的,边占有改定也不远用于淘3[买卖,而且我罔合同法暂时投有对占有改定进行明确规定。再者,以签收作为确定标的物交付,即所有权转移的标准,也不属于现实交付。首先地不属于增货上门和买家自提:恳然与代办托运有相似之处,但代办托运的标的物所有权是在卖家将标的物交给承运人时即合同法第133条规应: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完成交付并转移。可见,将怨收包袤的时点视为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到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42条确ÃËT风险转移的慕本原则t标的物毁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扣,{阴法律另有规J;E或者当事不符合物权理论的表述。由于运输原回造成买卖双方的损失时,虽然在现实操作中存在踢皮球的现象,但在理论上其实很好解决。收到目的标的物不符合买卖双方的定,买家只需向承运人农示拒收,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1]那么i醒过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买卖的标的物例时视为交付,即所有权何时转移呢?风险何时转移呢?是否具有合同陆第133条和第142条所说的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的珑的情况呢?下面就以淘宽阔为例谈谈我的观点。后肉卖家主张沛的,要求其攘新发货或者申请退款,因为买家只与实~存在买卖合间关系,而与承运人并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卖家的损失是回运输不字号堆成的,而且提家与承运人本来就是运输合同的双方当寨人,这种关系不因买家是否鉴收而改变,即不论买家是否签收,通过淘宝这种网易交易平台进行的交易其最大特点就是买卖双该损失都由承运人向卖家赔偿α方订立的是一种电子合间,即通过交易平台上交换的数据订立的合同。虽然电子合向与书面合同不存在根本区别,但仍与传统的"一予交钱手交货"合间相区别。[1]这种"看得见摸不着"的变品形式对于买家来说存在很大的风险。沟宝阔的交易规则也比较倾向买方,比如点击"立即购买"后买家先将款琐打到淘宝的支付宝,卖家在买家点击"确认收货"之前是得不到该笔交易就项的。严格地从物权法角度来讲,交易标的所有权是在买家付敢给支付宝时转移,还是在签收包裹时转移,抑或在点击"确认收货"时转移呢?这个所有权转移的时点也决定着标的物风险的转移。因此有必要先界定…下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点。以购买某品牌香水为例,并且这瓶脊水的自身条件都符合买家的要求,网为我们这奥只时论该瓶替水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问题。如果在买家付款给支付束时就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利风险,一米对买家而13?十分不公平。.!i然说风险是由于非可归贺子当事人的原因导致标的物的毁损灭失,但此时标的物还在主运家孚中,买家对标的物的保护处于被动地位,如果在这一过程中发生的风险由买家承担,则完余违背了交易的公平。二米也不符合物权观论上的任何一种变付万式。物权理论认为交付方式包指现实交付与观念交付,其中观念变付叉包括拟制交付、简易交付与占有改定。而我国《公司拮》分别于第133、135、140条确认了现实交付、拟制交付与简易交付二种交付方式。[2]所以无论从学理成实践角度讲,~~付款给支付宝这个时点不能作为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点。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标的物所有权利风险在接收包裹时转移。同另有观点认为实家"确认收货"时标的物所有权和风险转移。这同样不符合物权交付理论。由于买家在打款茧支付宝后予中还掌握着一个主动权,就是决定是否点齿"确认收货"从而将支付宝中冻结的款项转移给卖家ω众所周知淘宝网的交易规则是倾向于在交易中容易成为弱势的买家的,所以即使标的物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家,卖家也不…定在第一时间得到交易就项。这都是出于保障买家合法权益的考量。因为泼册沟宝用户并通过淘宝交易的用户都有义务了解自己应用的平台交易规则、交易习惯,既然选择了该平台,就表示接受平台制定的"游戏规则",并且在注册时已经有系统提示阅读约束自身的协议。主运家点击"发货"并填写有效运单号后,买家有15天的时间用米决定是否"确认收货",因为…般国内物流运输时间跨度都在15天之内,除去货物在途时间,买家可以用剩余时间决定确认与奋。如果收到标的物后发现确有不符合合间的定的情况出现,依保王震习惯,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返换货而暂时不付款:或者自系统显示"卖家已发货"之日起,也即实家点齿"发货"并填写有效运单号之日起,买东在15天内不确认收货,也不发起任何投诉、申请的情况1",支付案中冻结的该笔交易款项就会副系统自动打入实家账户。而且,买家可以要求卖家点击"延民收货时间"米维护自己的正当权豆豆。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脱销海上货物运输的风险转移现论米解决这个问题,即在卖家将标的物交付承运人时标的物所有权利风险一并转移。[3]虽然不像海上货物运输那样严格,要要求承运人对于接收的货物姿依据买卖合同进行消点、签发提单,但是炎凉既然从承运人取得有效岛生号,就说明卖家已经将标的物交付承边人,之后包激发生样也l购买一瓶香水为例,买家在运输入员手中查验包裹后,在包裹ijì的风险就自买家承担。如果买家收到的货物不符合合阔的定的数量、上签名视为同意接受包裹。这时如巢香水由于运输不善造成挤压损质量等仍由卖家承担边的责任,这与风险承担是不矛盾的。而且自标的物交承运人时起所有权利风险转移给买家,也符合物权交付理坏而买家拒绝签收,那么标的物所有权和风险就没有转移给买家,也就是说,这时的标的物所有权还在卖家子巾,风险由卖家承担。笔者认为这也不符合物权理论关于交付方式的论述。首先,这种变付不属于任何品而种观念交付。拟制交付,需要买家提供提取标的物的总证,即物权凭证,包括仓麟、提单等。而淘宝买家予中并没有任何类似单掘,仅凭与运岛生相符的有效身份证件、联系方式等就可以取走包裹;在简易交付咐,买卖双方在合同订立前,买家就已经通过租赁、借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布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始于合同生效的2004.时点。而前文也提到了,淘宝交易双方…般都是身处阔地的阳生人,不可能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而由买家提前实际占有标的物:级民商法专业研究生。论。参考文献z(1]商富平.网络对社会的挑战与立法选择,制电子商务立法研究报告[MUt京z法律出版社,2004.[2]卢国志.新编电子商务与物流[MUt京g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3][美l克里斯特垫着,张姐来译.[M].r"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作者简介z姚i血i息,女,广东省肇庆市人,贵州大学法学院2009万方数据堡诠硒窒网上零售交易标的物所有权及风险转移2Q!!生5旦到童晶当遗量口姚迪迪一一以淘宝网为例级民商法专业研究生。2004.作者简介:姚迪迪,女,广东省肇庆市人,贵州大学法学院2009【3】[美】克里斯特曼著,张绍宗译.【M】.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卢国志.新编电子商务与物流【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究报告[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l】高富平.网络对社会的挑战与立法选择一电子商务立法研论。参考文献:标的物交承运人时起所有权和风险转移给买家,也符合物权交付理质量等仍由卖家承担违约责任,这与风险承担是不矛盾的。而且自的风险就由买家承担。如果买家收到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取得有效单号,就说明卖家已经将标的物交付承运人,之后包裹发生的货物要依据买卖合同进行清点、签发提单,但是卖家既然从承运人并转移。[3】虽然不像海上货物运输那样严格,要求承运人对于接收这个问题,即在卖家将标的物交付承运人时标的物所有权和风险一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应借海上货物运输的风险转移理论来解决要求卖家点击”延长收货时间”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结的该笔交易款项就会由系统自动打入卖家账户。而且,买家可以15天内不确认收货,也不发起任何投诉、申请的情况下,支付宝中冻发货”之日起,也即卖家点击”发货”并填写有效运单号之日起,买家在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退换货而暂时不付款;或者自系统显示”卖家已果收到标的物后发现确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出现,依保辜习惯,天之内,除去货物在途时间,买家可以用剩余时间决定确认与否。如用来决定是否”确认收货”,因为一般国内物流运输时间跨度都在15的协议。卖家点击”发货”并填写有效运单号后,买家有15天的时间平台制定的”游戏规则”,并且在注册时已经有系统提示阅读约束自身己应用的平台交易规则、交易习惯,既然选择了该平台,就表示接受的考量。因为注册淘宝用户并通过淘宝交易的用户都有义务了解自也不一定在第一时间得到交易款项。这都是出于保障买家合法权益易成为弱势的买家的,所以即使标的物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家,卖家款项转移给卖家。众所周知淘宝网的交易规则是倾向于在交易中容着一个主动权,就是决定是否点击”确认收货”从而将支付宝中冻结的同样不符合物权交付理论。由于买家在打款至支付宝后手中还掌握另有观点认为买家”确认收货”时标的物所有权和风险转移。这该损失都由承运人向卖家赔偿。方当事人,这种关系不因买家是否签收而改变,即不论买家是否签收,失是因运输不善造成的,而且卖家与承运人本来就是运输合同的双家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而与承运人并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卖家的损后向卖家主张违约,要求其重新发货或者申请退款,因为买家只与卖到后的标的物不符合买卖双方约定,买家只需向承运人表示拒收,之然在现实操作中存在踢皮球的现象,但在理论上其实很好解决。收不符合物权理论的表述。由于运输原因造成买卖双方的损失时,虽完成交付并转移。可见,将签收包裹的时点视为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处,但代办托运的标的物所有权是在卖家将标的物交给承运人时即付。首先这不属于送货上门和买家自提;虽然与代办托运有相似之以签收作为确定标的物交付,即所有权转移的标准,也不属于现实交宝买卖,而且我国合同法暂时没有对占有改定进行明确规定。再者,约定的时问段直接占有标的物。同样的,这占有改定也不适用于淘由买家只对标的物间接占有,而卖家在买卖合同签订之后,按照协议占有改定是由于某些现实中的特殊需要,买卖双方先签订协议约定不可能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而由买家提前实际占有标的物:时点。而前文也提到了,淘宝交易双方一般都是身处两地的陌生人,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始于合同生效的裹;在简易交付中,买卖双方在合同订立前,买家就已经通过租赁、借似单据,仅凭与运单相符的有效身份证件、联系方式等就可以取走包证,即物权凭证,包括仓单、提单等。而淘宝买家手中并没有任何类属于任何一种观念交付。拟制交付,需要买家提供提取标的物的单认为这也不符合物权理论关于交付方式的论述。首先,这种交付不就是说,这时的标的物所有权还在卖家手中,风险由卖家承担。笔者坏而买家拒绝签收,那么标的物所有权和风险就没有转移给买家,也上签名视为同意接受包裹。这时如果香水由于运输不善造成挤压损样以购买一瓶香水为例,买家在运输人员手中查验包裹后,在包裹单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标的物所有权和风险在签收包裹时转移。同为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点。所以无论从学理或实践角度讲,买家付款给支付宝这个时点不能作135、140条确认了现实交付、拟制交付与简易交付三种交付方式。[2】包括拟制交付、简易交付与占有改定。而我国《公司法》分别于第133、物权理论认为交付方式包括现实交付与观念交付,其中观念交付又违背了交易的公平。二来也不符合物权理论上的任何一种交付方式。护处于被动地位,如果在这一过程中发生的风险由买家承担,则完全标的物的毁损灭失,但此时标的物还在卖家手中,买家对标的物的保而言十分不公平。虽然说风险是由于非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导致果在买家付款给支付宝时就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和风险,一来对买家的要求,因为我们这里只讨论该瓶香水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问题。如以购买某品牌香水为例,并且这瓶香水的自身条件都符合买家权的转移时点。点也决定着标的物风险的转移。因此有必要先界定一下标的物所有包裹时转移,抑或在点击”确认收货”时转移呢?这个所有权转移的时度来讲,交易标的所有权是在买家付款给支付宝时转移,还是在签收点击”确认收货”之前是得不到该笔交易款项的。严格地从物权法角比如点击”立即购买”后买家先将款项打到淘宝的支付宝,卖家在买家于买家来说存在很大的风险。淘宝网的交易规则也比较倾向买方,交钱,一手交货”合同相区别。【l】这种”看得见摸不着”的交易形式对同。虽然电子合同与书面合同不存在根本区别,但仍与传统的”一手方订立的是一种电子合同,即通过交易平台上交换的数据订立的合通过淘宝这种网易交易平台进行的交易其最大特点就是买卖双情况昵?下面就以淘宝网为例谈谈我的观点。同法第133条和第142条所说的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时视为交付,即所有权何时转移呢?风险何时转移呢?是否具有合人另有约定的除外。【1]那么通过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买卖的标的物何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了风险转移的基本原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42条确定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所以在网上交易平台上罕有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变更、转让和消灭,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网络交易市场。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空间,平台通过会员、用户等形式为众多卖家和买家构筑一个电子或由专业网络服务公司设立的用于综合性或某个行业交易的虚拟交易有的形式,即通过网上交易平台达成电子合同。这种交易平台是指,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动产买卖交易出现了一种前所未关键词:N_k零售交易;所有权转移;风险转移’在很大的风险。本文试图严格地从物权法的角度并以淘宝网为例,浅析网购标的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时点、风险承担。摘要: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进行的交易其最大特点就是买卖双方订立的是一种电子合同,这种”看得见摸不着”的交易形式对于买家来说存(贵州大学贵州贵阳550025)7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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