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专业带头人评选办法
(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促进学校快速、和谐发展,提高教师教育科研水平,建立一支“双师型”、“研究型”教师队伍,发挥专业带头人的示范作用,建立教师培养的长效管理机制,特拟订本方案。
二、评选办法
1、评选时间:每年评选一次,当年六月初组织申报,六月底公布评审结果。
2、评选原则:按照“德才兼顾、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
3、评选程序:采取“个人申请、专业部推荐、资格审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任前公示、学校审批”的办法进行选拔。
(1)由个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专业部对照专业带头人评选标准,根据申请人情况,考虑确定推荐名单,并将初选名单在本专业部进行公布,征求意见后将无异议的候选人有关资料报教务科。
(3)教务科对相关材料核实确定初选名单,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将审议后的名单在全校公示五个工作日。
(4)经公示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审批,办公室备案。 4、对暂无符合评选标准的专业,先初定1名带头人培养对象,待符合要求后再评为带头人,或待其他人符合标准后取消其带头人培养对象资格。
5、对专业带头人采用年评制和逐级申报的方式。每年认定一次,不合要求的取消其资格;符合要求的,享受学校特殊津贴。并逐级申报自治区级、国家级带头人资格。 6、专业带头人聘期为三年。
三、校级专业带头人评选标准 序号 1 师德素质 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奉献精神,热爱所任教专业和学生。 1、有本科以上学历。 一级目标 二级目标 2、有本专业教学的教师资格证。 资职条件 2 3、有高级讲师职称。 (同时具备) 4、专业教师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5、掌握多媒体教学技术。 1、能拟定和熟悉任教专业主干课程的课程结构、教学计划和知识技能体系,准确把握任教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本专业课程体系。 水平 (同时具备) 出版或编写有1门及以上课程的校本教材及实训指导手册,并应用于本专业教学且效果良好。 3、根据课程特点,有采用现场教学、案例教学、项目教学、讨论式教学、探究式教学等教学方法的典型案例。 4、能胜任校级及以上精品专业或课程负责人工作。 3 专业及教学2、胜任2门及以上本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和实训指导, 4 教研科研 水平 近三年,有下列成绩之一: 1、有一项校级及以上教改课题研究或科研成果。 2、有一篇省级获奖论文或省级期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论文。 3、教学比武获校一等奖或自治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教案评比获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5 示范指导 1、有培养和指导年轻教师教学的能力和经历。 3、专业课教师有研究或推广本专业新应用技术的能力。 (同时具备) 2、有开展专业讲座能力或示范课、观摩课效果良好。
四、权利职责 (一)、权利
1、优先享有参加自治区级、国家级技术培训。年终评比加分按国家级、自治区、校级分别按5、3、1加分。
2、享受学校特殊津贴:被评定为“国家级专业带头人”称号的教师,每学期享有2000元特殊津贴;被评定为“自治区级专业带头人”称号的教师,每学期享有1500元特殊津贴;被评定为“校级专业带头人”称号的教师,每学期享有1000元特殊津贴;被评定为“学校级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称号的教师,每学期享有500元特殊津贴。
(二)职责
1、每年为本专业全体教师进行一次技术培训讲座。
2、每年负责一项校级及以上教改课题研究或一篇校级及以上科研成果。
3、负责培养和指导1-2名年轻教师提高教学的能力。 4、结合本专业的需要开发校本教材或实训指导手册等相关教学资料。
5、专业带头人负责拟定和指导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或主干课程标准的实施,参与该专业的教学管理。
二00九年三月
供销学校
专业带头人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试行)
为规范我校专业带头人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专项经费使用效益,提高我校专业带头人积极参与业务提高的积极性,实施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促进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专业带头人专项经费由学校每年期初从办公经费中拨出,每年5万元,由教务科保管,经费必须按项目立户,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开支,应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的、有效的使用经费。
二、经费的用途
学校专业带头人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专业带头人的培养费、科研费、奖励费。
1、培养经费
学校每年定期派遣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参加国家专业培训和各种学术活动,此项经费包括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的培训费、与项目有关的学术活动差旅费(含学术会议会务费)、咨询调研的费用、项目必需的资料费等。
2、科研经费
国家级专业带头人科研经费为每年5000元,自治区级专业带头人的科研经费为每年3000元,校级专业带头人的科研经费为每年1000元。用于专业带头人科研调研费、打印费、资料费出版专著、发表论文等所需的评审费及组织小型活动经费等。
3、奖励经费
专业带头人享受学校特殊津贴:被评定为“国家级专业带头人”称号的教师,每学期享有2000元特殊津贴;被评定为“自治区级专业带头人”称号的教师,每学期享有1500元特殊津贴;被评定为“校级专业带头人”称号的教师,每学期享有1000元特殊津贴;被评定为“学校级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称号的教师,每学期享有500元特殊津贴。
三、经费的报批程序
1、教务科做出全年的经费预算,报校务会研究决定。 2、教务科按学校计划安排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参加国家专业培训和各种学术活动,由教务科做好详细预算,报校长审批,办公室出具派差单,到财务科领取预算经费。
3、培养经费由教师出具和派差单,填写《旅差费报销明细表》,由教务科长、主管副校长签字,报校长审批后方能报销经费。
4、科研经费由当事人写出申请,填清用途,交教务科审核,经分管校长审批后执行。
4、所有经费(除特殊津贴)必须凭有效报销。
供销学校
二○○九年三月
供销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法
(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选拔一批具有良好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骨干教师,鼓励广大教师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提升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办法
1、选拔时间:每年选拔一次,当年六月初组织申报,六月底公布评审结果。
2、选拔原则:按照“德才兼顾、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
3、选拔程序:采取“个人申请、专业部推荐、资格审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任前公示、学校审批”的办法进行选拔。
(1)由个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专业部对照骨干教师选拔条件,根据申请人情况,考虑确定推荐名单,并将初选名单在本专业部进行公布,征求意见后将无异议的候选人有关资料报教务科。
(3)教务科对相关材料核实确定初选名单,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将审议后的名单在全校公示五个工作日。
(4)经公示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审批,办公室备案。 4、对骨干教师采用年评申制方式,每年认定一次。不合要求的取消其资格;符合要求的,享受学校特殊津贴。
5、骨干教师是带头人的必备资格条件。 6、骨干教师聘期为三年。 三、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序号 一级目标 1 2 师德素质 和学生。 二级目标 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奉献精神,热爱所任教专业1、有本科以上学历。 3、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专业教师有本专业中级职业资格。 5、掌握多媒体教学技术。 资职条件 2、有本专业教学的教师资格证。 (同时具备) 3 水平 1、胜任1门及以上本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和实训指导,编写有1门及以上课程的校本教材或实训指导手册。 项目教学、讨论式教学、探究式教学等教学方法3、能胜任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负责人工作。 专业及教学2、根据课程特点,有采用现场教学、案例教学、(同时具备) 的典型案例。 4 教研科研 水平 近三年有下列成绩之一: 1、有一项校级及以上教改课题研究。 2、有三篇省级期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论文。 3、教学比武获奖或获得其它奖励。 4、教案评比获校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5 示范指导 1、每年上1次示范课、观摩课,且效果良好。 2、能指导新教师的教学工作。 3、专业课教师能胜任校外本专业主干课程的培训任务。 四、权利职责 (一)权利
1、骨干教师每人每年享受600元的特殊津贴。
2、学校每年至少安排一次骨干教师外出培训学习活动。 (二)职责
骨干教师在聘期内,应完成以下任务:
1、能认真完成专业部下达的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各种教学资料规范,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做到教书育人,治学严谨,严格要求学生,注重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学生的成长,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
3、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并主动承担一门课程改革工作,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开发相关教材,在课程改革中起到示范作用。
4、承担1名青年教师的培养任务,能从思想上、业务上关心和帮助教师,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等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指导与帮助。
5、每年至少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人为第一作者的教改或专业论文三篇。
6、协助专业带头人做好学校或自治区精品专业、精品课程等工作的申报及建设。
供销学校 二00九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