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公司承建的胡埭消防站及配套设施
(二)(工程名称)的工程现场的“三通一平”、场区主要道路硬化处理、现场围墙和大门、洗车台,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临时设施等均按规定要求施工、设置。
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号文)、的要求,特制定本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简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金额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占工程合同造价比例:2%。
二、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
依据建设部建办[2005]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特点,经与相关单位协商(分阶段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满足工程的需要),本工程如下:
1、工程开工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40%;
2、基础完工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40%;
3、主体完工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20%;
4、装修工程开始前,全部支付完毕。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