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物资材料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各分公司:
现将《物资材料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1年5月3日
物资材料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和规范物资材料招标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按照直接面对厂家、杜绝中间流通环节、集中招标采购的原则,对大宗材料和主要材料由公司统一招标采购。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采购权限划分
1、公司采购权限:主要材料、电气、电缆类、信号备件、架线备件、通讯备件、大型工具、设备等等,原则上价格在2000元以上招标采购。
2、各分公司采购权限:一般五金、矿窑、杂品、一般劳动保护用品、化药、纤维、工具、油脂等(单项价格在1000元以下由各分公司采购),不允许发生赊购业务。
二、采购前做好确认合格供方工作。出卖人提供有效证件,内容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税务代码,第三方认证、检验报告、合格证、质量承诺、售后服务等。做好市场调查、提供准确价格信息等工作。
三、对各分公司在权限内自行采购的材料所涉及的厂商,应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有效文件
并上报公司材料物资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四、对由甲方提供产品和独家经营的物资不招标,进
行议标。要在满足甲方技术要求的前提下,确保产品质量。
五、在招标采购时,遵循“货比三家、质量达标、价格从优”的原则。认真执行三家以上报价,从其中选择一家质量好、价格低的为采购对象,确定采购对象后,认真填写采购评定意见表,由采购人、分公司负责人、纪检负责人、生产经理、公司经理签字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招标(同类物资在价格上不发生变化的情况,每年招标一次)。
六、物资材料采购前做好甲方提供产品及生产厂家材料、设备、型谱的标准确认及采购工作。签订购销合同时,要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以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认真填写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材料单价、总价、到货时间、质量承诺、运费承担、付款方式、技术要求、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并严格履行。
七、物资材料采购到货时,应及时办理入库验收保管。仓库保管员要根据物资材料计划单、送货单进行验收。查验物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内容,验收中发现质量和数量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
任,及时反馈,不予办理入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