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安全检查必查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必知
建筑工程每年都要迎接住建部、省市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做为建筑工地建设、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你应该对检查内容有所了解。
(一)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
2、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按照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3、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所有地下管线资料等相关资料。
4、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单独编制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费用。
5、建设单位按规定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6、建设单位在合同中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目标及标准化目标。
7、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
8、建设单位将工程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
(二)监理单位
1、监理单位按照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项目总监按规定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
3、监理单位按规定审核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有记录。
4、项目总监按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签字。
5、监理单位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6、监理单位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验收。
7、监理单位对于发现的隐患按照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并有相应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