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品娱乐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对构建税收信用体系的几点思考

对构建税收信用体系的几点思考

来源:测品娱乐
财经纵横 2008年 第33期 对构建税收信用体系 的几点思 考 文/张玻 李瑞峰 摘 要:信用是最根本的社会关系,是整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不讲信用,社会就难以维系。随着我国经济的不 断发展,信用缺失问题已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税收领域也不例外,目前纳税人偷逃骗税,拖欠税款等现象还仍然存在, 与此相对应,征税机关执法随意性等现象仍时有发生。本文就构建税收信用体系提出几点思考。 关键词:构建;税收信用体系;税收 中图分类号:DF432 括税收信用在内的社会信用秩序是当务之急。 一B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1009-9166(2008)33(c)-oo32-Ol 在新的形势下,呼唤和倡导诚信已成为时代主流,构建包 的形式给纳税人吃上“定心丸”。其次,应着重做好有关法 规、规章和执行文件的规范清理工作。当前,税收的执行 很多以文件为准,而有些文件前后不统一,甚至出现矛盾,如 .当前税收信用缺失的原因分析 现阶段,我国税收领域普遍存在信用缺失问题,而这些问 不及时加以清理,将直接影响税法在纳税人心目中的地位,不 题的产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综合而论,主要有几个方面: 利于税收工作开展。第三,建立合力治税机制。当前应在严格 (一)相关法制不够完备。近年来,我国法制(尤其是税收方 执行新 征管法))的基础上,协调好税务、工商、银行、海 面的法制)建设取得很大的成效,但还不够完备,在一定程度 关、司法、质监等部门的护税协税关系,促使部门横向联系 上仍滞后于经济形势的发展。一是缺乏专门有关诚信的法律法 合作,凝聚税收信用建设合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扭转各 规,如: 信用法 尚未出台等,造成对守信者保护不够,对 自为政的不利局面。第四,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司法公 失信者惩处不力,也使得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的规范性受到很大 正。通过执法的强度和司法的公正,提高公众对税收的认 制约。二是税收立法信用缺失,在立法过程中对税收诚信内容 可程度,同时也树立了征税信用。第五,税务机关进一步增 考虑不够,不利于税收信用环境的营造。我国现行税收法制更 强纳税服务意识,搞好税收宣传,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树 多的是规定纳税人义务和征(利),这种立法没有充 立务实、高效、廉洁形象,取信于民。 (二)开创用税信用新 分体现对纳税人信任和尊重,不利于征纳双方的诚信合作。三 路 国家对税款的使用一般通过国家预算来安排,而在具体的 是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税收的法律对涉税案件的处 部门则通过政务公开等形式告知公众。因此,在公开财政预算 罚规定弹性过大,导致税收执法、司法自由裁量权和随意性过 和政务的基础上,还应大力开创用税信用新路,赋予纳税人对 大,容易引发以言代法、以罚代刑现象,造成税收执法、司法 预算支出必要的知情权、监督权。也就是说,只有保证税 不公。 (二)征税人执法诚信度不高。一是少数税务人员在执 款的合法、合理支出,才能充分体现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 法过程中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挪用私分税款,甚 民”,从而取信于民。一是要增大税款使用的透明度。详细地 至内外勾结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专用等,致使国家 披露财政支出的计划、数量、核算过程、使用方面等具体 税款大量流失,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二是对纳税人重复检查 内容,并主动接受广大纳税人监督。同时,将一级一级财 现象较为严重,国税部门查完地税部门又查,管理分局查了稽 政预算延伸至乡镇,并与当地财政收入特别是税收收入结 查局又查,而且检查缺乏效率,给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造成极 合起来,形成投入和当地税收收入对比局势。二要大力惩 大影响。三是一些税务干部执法随意l生大,下企业检查时不出 处贪污行为,保证税款安全。三要推进费改税,逐步解决 示税务检查证,作出税务行政处罚时也不告知纳税人应享有的 规范收费、预算外收入过多过滥和“准财政支出”随意性过大 权利,甚至个别税务人员违章办事、违法办案、执法犯法。四 的问题。 (三)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建设。在总结出口退税信 是一些税务人员凭借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暗箱操作,收 用管理和借鉴国外税收信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重新审视信用 “人情税”、 “关系税”等,造成税负不公,直接恶化了税收 在税收征收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我国纳税信用。一是转 信用环境。 (三)纳税信用建设滞后。我国纳税信用缺失,其 变纯行政管理的方法,强化税收信用意识,树立纳税信用管理 根源在于税收环境和制度建设缺乏强有力的制约,简单地讲, 新理念。二是健全评信机制,即建立评价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 就是纳税信用建设滞后。一是纳税信用建设在我国尚未形成体 守信程度,以便进行分类管理。通过征管系统对日常申报、发 系,除了对出口退税管理方面建立了税收信用管理制度外,在 票管理等自动跟踪管理,自动对纳税人的税收信用等级进行评 税务稽查信用管理和日常税收信用管理方面尚未涉及。二是各 定和调整。三是进一步扩大纳税信用管理的范围。从单一的出 地纳税信用管理呈现出“散、乱”态势,随意性较大,不利于 口退税信用管理向税务稽查信用管理和日常税收信用管理全方 税收信用的建立。三是对纳税人及其他经营行为的记录和监督 位扩展,实现从不同的税收管理角度进行纳税信用管理逐步向 分散在工商、税务、银行等不同部门中,既难以形成完整的信 综合税收信用管理过渡。四是运用法律、行政以及其他手段, 用记录,也无法进行有效监督,更不可能建立起评信机制。 二、构建税收信用体系的设想 把分散在税务、银行、工商、海关、审计、等机构的企 业、个人的各种信息收集起来,建立全国性的信用数据库,实 (一)加快征税信用建设步伐。首先,应逐步提高税收立 施信用记录、评价公开制度,为社会提供信用信息。五是建立 法级次。我国税收法律除了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等通过 纳税信用激励机制。对守信经营、诚信纳税的模范企业要进行 立法外,其他在实施的税收法律,普遍属于行规和规章, 而,要健全征税信用,就必须提高税收立法级次,以信用 表彰和鼓励,使守信者获得切实利益;对失信纳税人要加大处 作者单位:招远国税局 其弱点在于稳定性、可信度差,不利于税制的国际接轨。因 罚力度,让失信者承受不守信用所付出的高昂代价。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