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患者建议采取的医学措施:
一、各期梅毒对自身健康有害,可通过性生活等传给对方,通过胎传传给下一代,必须及时进行规范、足量、足疗程治疗(治疗到无症状、体征,RPR下降四倍以后才可以结婚)。
二、3个月内有性接触的,对方同治并3个月后复查,不同意预防性治疗者,3个月后也应复查RPR。 三、梅毒患者建议采取的医学措施:
四、第一次正规治疗结束后3个月复查RPR,以后也应定期复查。直到RPR转阴性。治疗后 随访2年,RPR有上升再治疗。 五、使用安全套,直到RPR转阴性。 六、RPR转阴生育为宜。
七、女方梅毒已怀孕并要求继续妊娠者,到产科门诊随访。并要求妊娠初3个月于妊娠末3个月各治疗一个疗程,分娩婴儿预防性治疗并随访。用红霉素口服治疗者,其婴儿应用普鲁卡因青霉素补充治疗。
八、Ⅰ、Ⅱ期梅毒治疗后6个月内,潜伏梅毒治疗后12-24个月,如RPR未下降4倍以上或有升高,,潜伏进展,出现症状、体征为治疗失败,除应加重剂量治疗外,还应考虑是否做脑脊液、艾滋病等相关检查。
九、梅毒患者的艾滋病患病率比正常人高8倍左右,故建议做HIV检测。
婚检医师已告知受检者双方上述措施。双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