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关于庆祝国际老人节活动的
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 • 【公布日期】1991.09.10 • 【文 号】中老字[1991]14号 • 【施行日期】1991.09.10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 正文
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关于庆祝国际老人节活动的通知 (中老字(1991)14号 1991年9月1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老龄委:
现将外交部今年九月四日转来的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主任安斯蒂女士给我国驻维也纳代表团特命全权大使陈实秋的信、我国驻维也纳代表团关于“国际老人节”纪念活动的函和“十一国际老人节”纪念活动的内容建议(略),印发给你们。 第45届联合国大会于一九九0年十二月十四日一致通过了“国际老龄行动计划实施和有关活动的第45/106号决议”。决议确定十月一日为“国际老人节”,以唤起国际社会对人口结构变化、人口老龄化的影响以及老年人凭借他们丰富的经验和智慧为社会作贡献的重视。为了宣传这个节日,联大要求各国开展庆祝活动。
我国是联大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又是一个大国,总人口和老龄人口均占世界各国之首,应该积极开展“国际老人节”的庆祝活动。“国际老人节”正值我国的
国庆节,因此庆祝“国际老人节”的活动可在国庆节前后进行。我们已向党、写出报告,为早日做好准备工作,特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际老人节”的确定,是中国老年人和世界老年人的一件大事。我国在庆祝这个节日的时候,要认真宣传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党和对老年人的关怀;当代老年人的作用和价值,亿万老年人在国家稳定和发展中的作用;老龄工作已取得的成就,以唤起社会各界对人口老龄化和老龄事业的重视。因此,各级老龄委必须高度重视,很好地运用“国际老人节”这个有利时机,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庆祝活动。通过庆祝活动,把老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全国老龄委拟请国家领导人发表庆祝“国际老人节”的讲话,建议各省、市、区老龄委邀请省、市、区领导出面讲话,以引起全社会对“国际老人节”的重视。
三、要召开庆祝“国际老人节”的座谈会或研讨会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宣告这一节日,请党、政领导,有名望的专家、学者,老龄工作者,宣传、新闻工作者参加。并利用广播、录像、报刊等宣传工具,向社会宣传,以扩大影响。 四、“国际老人节”的庆祝活动要和各省、市、区的老人节(九九重阳节)已定的活动紧密结合进行。各省、市、区老人节的各项活动要贯穿庆祝“国际老人节”的内容,使“国际老人节”的庆祝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
五、要通过各老年组织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图片、墙报和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际老人节”,在全国形成一个庆祝“国际老人节”的热潮。 六、请各地老龄委将开展庆祝“国际老人节”活动的情况、图片和有关资料,及时报送全国老龄委,以便汇总向联合国社会发展与人道事务中心通报有关情况。
关于向社会公布“国际老人节”的时间,待全国老龄委九月二十五日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庆祝“国际老人节”座谈会后,再正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