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要点概述:
该解释于2023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909次会议通过,并自2024年9月27日起施行。其主要内容旨在正确审理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并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了以下具体解释: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的责任:
监护人可请求赔偿为恢复监护状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财产损失。
导致父母子女关系或其他近亲属关系受到严重损害的,应认定为严重精神损害。
被监护人在脱离监护期间死亡的,近亲属的监护人可请求赔偿人身损害及监护关系受侵害的损失。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
被侵权人可请求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或合并请求监护人和受托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应承担全部责任,赔偿费用可先从被监护人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支付。
行为人在侵权行为发生时不满十八周岁,被诉时已满十八周岁的,原监护人仍应承担全部责任。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
父母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离异夫妻也不例外。
未与该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或继母不承担监护人的侵权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责任:
教唆人、帮助人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监护人在未尽到监护职责的范围内共同承担责任。
教育机构的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第三人损害的,教育机构在第三人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承担补充责任。
用人单位及劳务派遣的责任: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造成损害的,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在过错范围内共同承担责任。
承揽人的责任: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的,承揽人承担民事责任,定作人在过错范围内共同承担责任。
机动车相关责任:
转让拼装或报废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转让人、受让人不能主张不承担侵权责任。
未依法投保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投保义务人和交通事故责任人在不同范围内承担责任。
机动车驾驶人因自身过错受到本车碰撞、碾压的,不能请求机动车强制保险或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
动物饲养人的责任: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不能主张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
建筑物抛掷物品或坠落物品的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
该解释的实施,为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更为明确和具体的法律依据,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