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甲乙丙丁四人向某灾区捐款,甲的捐款数是其他三人捐款总数的3分之1,乙的捐款数是其他三人捐款总数的5”。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甲是其他三人的1/3,那么甲占总数的1/(1+3)=1/4;同理可知,乙占总数的1/6,丙占总数的1/7。因此,丁占总数的1-1/4-1/6-1/7=37/84,捐款总数为:148÷37/84=336(元)甲捐了:336×1/4=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