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老家的宅基地女儿有权继承吗”。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女儿有权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并基于“地随房走”原则获得宅基地使用权,但有一定规则和。
继承的核心原则遵循“房地分离”与“地随房走”。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不能作为遗产继承;而房屋属于私人财产,无论女儿户口是否在农村,都有权依法继承父母遗留的合法农村房屋。继承房屋后,女儿在房屋存续期间可合法使用宅基地,但不得翻建、扩建。
不同户籍女儿的继承情况有差异。农村户口女儿可继承房屋所有权和完整宅基地使用权,符合“一户一宅”条件可翻建、扩建房屋,不过若已分户并拥有宅基地,可能因“一户一宅”原则无法继承。城镇户口女儿可继承房屋所有权和有限宅基地使用权(仅限房屋存续期间),房屋倒塌、灭失或拆除后,宅基地使用权自动由村集体收回,不可重建。
存在三类无法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情形,包括房屋已灭失、已在其他集体获得宅基地、非法定继承人或遗嘱排除。
实操方面,要保障“继承权益”,需确认房屋合法性,确保有宅基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及时办理继承登记,在2027年底前完成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城镇户口女儿要定期维护房屋,避免因倒塌、损毁导致宅基地被收回。
对于外嫁女,2025年《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其与儿子享有平等继承权,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只要未在新居住地获得宅基地,仍可继承原村父母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